2012年10月16日10:11 來源:中國廣播網 手機看新聞
焦點四:“記滿12分吊銷駕照”不准確
【網友疑問】“闖兩次紅燈,或遮擋號牌,就會記滿12分被吊銷駕照嗎?”
【權威回應】記分不是行政處罰,是一種教育和管理措施,記滿12分就吊銷駕照的說法是不准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交管部門應當扣留其駕駛証,並對其進行交規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証﹔考試不合格的,要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提高記分是加強駕駛人管理的手段之一,還應在源頭上加強管理,包括考取駕照、駕照審驗、實習期管理等,都會有不同的調整和完善。這次新發布的記分等規定,對個人來說提高了駕駛門檻、加大了懲處力度,會造成一些不便,但對社會來說,嚴格管理是為了促使每個駕駛人養成安全、守法、文明的駕車習慣,從而保障和改善交通環境。
焦點五:“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証”屬誤讀
【網友疑問】“網傳‘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駛証’是真的嗎?”
【權威回應】新規定中明確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証: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証未滿五年的﹔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証未滿十年的。
如果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則5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証﹔醉酒駕駛營運車輛則10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証。所以網傳“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駛証”是嚴重誤讀。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部令不是一成不變的,公安交管部門會根據形勢的不斷變化,特別是新情況、新問題,借鑒國外好的做法,考慮我國的國情,不斷調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