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
孝心不差錢差時間
發“孝工資”雖好,每年一次“孝心假”也許更是職工所期盼。
公司直接向職工的父母發放“孝工資”,這樣隻對不孝之子有作用,對於孝子反倒越俎代庖,多少還有點“子女不自覺”的感覺。“孝工資”的發放對象據稱為公司全體員工的父母,我納悶的是,職工父母過世如何發放?不發顯然有失公平﹔更有深層次的問題是,如果父母與子女之間存在矛盾,且既不為人知又難以啟齒,此舉可能介入了職工的私密家事。
在外工作的子女多有切身的體會,孝心不能充分表達,往往不是差錢,而是差時間。我們最愧疚的,往往不是沒有給老人寄錢,而是沒有陪伴老人。“孝工資”讓職工盡的是物質之孝,“孝心假”能滿足老人更缺乏的精神需求。如能給職工放“孝心假”,職工再親手捧上“孝工資”,則“孝工資”就不再是硬邦邦的數字,而是更富有溫情的孝心表達。
在各類休假的名目中,與“孝心假”最接近的,當數“父母假”。目前我國休“父母假”通常執行的是四年一次的標准。在一年一次帶薪休假都難以落實的情況下,“父母假”的落實就很成問題了。就算“父母假”能夠落實,我們陪伴父母的時間以四年為一周期來計算,實在太久遠了。四年時間,不說陰陽兩相隔,也足以讓青絲變白發。父母在翹首盼望子女四年一歸時,金錢難以安慰其思兒之情,如果能夠選擇,相信天下父母多願舍棄幾百元錢的“孝工資”,來換得子女“年年歸”。 羅志華
延伸
民企倒逼敬老正能量
百善孝為先。所以,圍繞著弘揚慈孝文化、展示社會擔當,其實各地一些企業早就嘗試設立和推出了“孝禮物”、“孝獎金”或“孝工資”。隻不過,像山東濱州市的這家民營企業那樣,每月都額外給員工父母發放200至500元的“孝工資”,且至今已投入了近5000萬元“專項費用”的,倒確屬鳳毛麟角、尚不多見。這樣的“以孝為媒”、凝聚人心之舉,倘若被疑作秀,一個最好的回應便是——你也試著來秀一把!
企業逐利天經地義。而作為一家民營企業,即使它的“孝工資”發放規模,無論在廣度及力度上都令人驚嘆,要說也並不需要刻意去遮掩其“籠絡人心”的久遠圖謀。民企“孝工資”除了讓直接受益的員工父母,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了另一層面的“孝敬之暖”,事實上,它也必然起到一種超越企業、倒逼社會的敬老“正能量”。
關愛老人、傳承孝道、推進文明,原本就是一個民族和社會的共同道義與責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連民營企業都在不遺余力地堅持發放“孝工資”,作為那些公職單位與部門,難道因著“無錢可發”,便能心安理得地置身事外、漠然視之?在我看來,任何時候,常以“教育、管理、引導”為己任的“單位中人”,顯然更該在許多方面“走在前頭”。故而,就慈孝和敬老而言,就不應隻盯著民企“孝工資”裡“錢”的因素,而更要深深體會與領悟這當中“情”的感召,見賢思齊、因“位”制宜地拿出自己的“揚孝”亮點,著力匯聚敬老“正能量”的汩汩暖流。
盡孝當然不能寄望於設立一份“孝工資”。但應看到的是,在我國正進入老齡化社會,是世界唯一60歲以上人口過億的國家,而且即將達到2億的現實語境下,類似民企發放“孝工資”的敬老實招和妙招,不是已經很多,而是還很稀少。對於這樣的民間榜樣與草根力量,倘若也缺乏足夠敏感,無意挖掘其正面激勵,即使平時弄上再多的敬老“虛戲”,恐怕也是事倍功半、難近“實需”。司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