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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選舉制度基本知識

2012年11月02日16:3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字號:
摘要:名詞解釋:黨的代表大會 黨的代表會議 黨員大會 黨的委員會的任期 黨的委員會的換屆 黨的選舉制度 黨內選舉方式 黨內選舉的程序 黨的代表大會代表 候補代表 特邀代表 列席人員
黨的代表大會:黨的組織的領導機關。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代表大會,黨的基層代表大會。黨章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堅持和健全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對於加強黨的建設,實現黨的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促使黨內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正常化,進一步提高黨的戰斗力,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具有重要的意義。
 
黨的代表會議:在兩次代表大會之間,根據工作需要,由本級黨的委員會領導和召集的會議。黨章第十二條規定:“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在必要時召集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代表會議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召集代表會議的委員會決定。”黨的代表會議的任務,主要是討論和決定黨的當前工作的重大問題,也可以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或代表會議的代表,調整和增選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委員(不超過各自總數的1/5)。黨的代表會議所形成的決議,必須經過負責召集它的委員會批准(如通過重要決議,還須報告上級黨委批准),方能生效。規定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在必要時可以召集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符合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是堅持和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的一種重要形式。
 
黨員大會:黨的支部、總支部和基層委員會的領導機關。黨員大會是指由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委員會召集的由基層組織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單位貫徹落實的計劃和措施。(2)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3)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4)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代表。(5)討論和決定其他需要有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黨員人數在五百名以下的基層組織,進行換屆選舉,一般應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時,到會黨員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黨員人數的4/5。
 
黨的委員會的任期:黨的各級委員會行使職權的期限。根據黨章規定,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每屆任期均為五年。黨章第十三條分別對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每屆任期作了原則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根據黨章的原則規定,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黨的基層委員會的任期作了如下具體規定:大中型企業,大專院校,規模較大的科研院所黨的委員會,地(市、州、盟)級和地(市、州、盟)級以上機關黨的委員會執行四年任期,其他黨的基層委員會執行三年任期。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村支部委員會執行三年任期,其他黨的支部委員會執行兩年任期。
 
黨的委員會的換屆:黨的各級委員會任期屆滿,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新的一屆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按期換屆選舉,是黨的組織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和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重要途徑。黨的委員會換屆選舉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須嚴格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選舉工作條例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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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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