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商務部8日發布2012年第72號公告,公布相關高性能不鏽鋼無縫鋼管反傾銷案終裁結果,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產於歐盟和日本的進口上述產品征收9.2%至14.4%的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
新華網北京11月8日電(記者雷敏)中國商務部8日發布2012年第72號公告,公布相關高性能不鏽鋼無縫鋼管反傾銷案終裁結果,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產於歐盟和日本的進口上述產品征收9.2%至14.4%的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公告說,經過調查,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相關高性能不鏽鋼無縫鋼管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鑒此,中國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歐盟和日本的上述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中國商務部於2011年9月8日對上述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並於2012年5月8日發布初裁公告,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