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家能源局的官員認為,“合理”二字的離去,透露出“十二五”期間,我國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力度將繼續加強,建議加強能源政策與環境政策相協調。 |
原題:“合理控制”變“控制” 十八大報告嚴控能源消費總量
新華網 轉自 中國經濟時報
從去年起,“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在大會小會、文件規劃中反復被提及,但其中的“合理”二字卻“缺席”了十八大報告,直接變成“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國家能源局的官員認為,“合理”二字的離去,透露出“十二五”期間,我國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力度將繼續加強,建議加強能源政策與環境政策相協調。
“合理”的消失
十八大報告指出:“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節能降耗,支持節能低碳產業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確保國家能源安全。”
從“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到“控制能源消費總量”,10個字變成8個,看似細微的一詞之差,意味卻不盡相同。
國家能源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劉剛和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副司長何勇健在中國能源基礎信息平台開通暨 《中國能源政策評論2012》發布儀式上指出,雖然去掉的僅是“合理”二字,但卻說明在“十二五”期間,國家將加強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力度,更加重視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加強節能降耗。
早在2011年1月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國家能源局就已經明確指出,“十二五”期間要把控制能源消費總量落到實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點是控制煤炭過快增長,壓縮不合理消費需求,淘汰落后產能。
隨后公布的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提出,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此后國家相關部委負責人也曾多次明確地表示,將嚴格控制“十二五”期間能源消費總量。但關於這一控制目標的相關數據卻久未能敲槌定音。
今年2月份,國家能源局提出,“十二五”我國能源戰略將從以保供給為主,向控制能源消費總量轉變。
10月24日發布的 《中國能源政策(2012)》白皮書中提出,與“十一五”不同,在“十二五”期間將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努力構建節能型生產消費體系,促進經濟發展方式和生活消費模式轉變。
一系列的舉動無一不表明“十二五”期間,對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重視。
現實壓力
中國能源消費總額的不斷攀升和能源消費結構的不合理,促使中國必須投入更多的精力到能源總量控制中。
2010年我國的GDP總量和日本大體相當,但能源消費總量卻近乎日本的5倍﹔我國的能源消費總量已超美國,但經濟總量卻僅為美國的37%。
業內分析人士指出,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能源消費需求呈剛性增長。由於資源條件、技術和資金的限制,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難以有根本性的改變。
“十二五”期間,我國面臨著更大的環境約束和國際碳減排的雙重壓力。我國政府承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15%左右,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化石能源消費是碳排放的主要來源,其產生的碳排放量在全部碳排放量中的比重超過90%。隻有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才能從源頭上控制碳排放。
上述人士認為“十二五”期間,隻有在繼續進行能源強度約束的同時,進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這樣才有可能硬化節能減排考核。
值得注意的一個細節是,在十八大報告中,與能源相關的表述集中在第八大部分——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劉剛指出,能源政策要與環境政策協調發展。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何勇健分析指出,在剛剛過去的五年裡,我國單位GDP能耗雖然有所下降,但是加工轉化環節的能源利用效率卻是不升反降。他認為以往的節能更多地考慮終端消費節能,集中在利用階段。
以往,我國採取的節能模式是以GDP能效強度作為約束指標。“十一五”期間,我國通過節能降耗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4.6億噸,但存在地方政府同時把GDP和能源消費做大來滿足能源強度指標的問題,約束力不足。
此前發布的 《中國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書將“節能”放在了優先的位置,提出針對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強度的“雙控制”。
“綜合能效是一個從生產開發、加工轉化到綜合利用的全過程。現階段,可以暫時不考慮勘探開發和資源回採率,但加工轉化這一中間環節必須考慮在其中。”何勇健建議,今后提高綜合能效不僅是要在終端節能上下功夫,更要重視中間轉化環節的潛力。“如果僅僅是圍繞工業產品的單位生產能效做文章,在未來的節能潛力不會太大。”
此外,業內分析人士建議,堅持調整能源結構,實現 “多元並舉”,在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和供應增長的同時,也要大幅度提高核電以及可再生能源開發及供應能力,增加天然氣和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劉剛根據自身工作實踐指出,近年來,中國能源政策更加重視能源發展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在煤礦產區的生態恢復、水電開採利用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以及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上都體現了這一點。”
專家建議繼續加強排放標准的制定和監管,保障能源環境政策的可持續性﹔加強能源政策與環境政策的協調,避免能源和環境政策的不一致性﹔探索排污權的交易機制。(王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