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州一名城管隊長王寶林任職期間收受賄賂人民幣共計432萬元、黃金制品500克。日前分別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在中院過堂審理。庭審過程中,王寶林稱行賄人都是通過中間人來行賄,這些中間人有權有勢,如果不收得罪不起。 |
廣州一名城管隊長王寶林任職期間收受賄賂人民幣共計432萬元、黃金制品500克。日前分別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在中院過堂審理。庭審過程中,王寶林稱行賄人都是通過中間人來行賄,這些中間人有權有勢,如果不收得罪不起。(11月19日新民網)
兩年收受400余萬,令人驚嘆。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裡,擔任一個小小的城管隊長,利用職務之便就可以輕鬆獲得巨額賄賂,不得不讓人驚嘆。而這些賄賂都與查處違法建筑和違法用地等有關,讓人不禁要聯想,與土地和建筑有關的項目,利潤空間到底能有多大呢?同時,不得不讓人懷疑其中的監管到底在哪裡?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每一個因受賄而落馬的官員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來掩飾自己的貪婪,一副身不由己、被逼無賴的無辜相,卻無法換來任何的憐憫。當然,環境可以對一個人產生巨大的影響,人隻有適應環境才能更好地立足。說得罪不起有權有勢,難道就可以得罪黨紀國法,對有權有勢的敬畏超過了對黨紀國法的敬畏,受賄僅僅是迎合有權有勢?理由何其的荒唐和牽強。適應不了環境,可以選擇退出,但是,請不要拿“婊子立牌坊”那一套來搪塞群眾,這點覺悟,這點思想,還有任何顏面在此裝出一副身不由己的可憐相。
加強監管才是必經之路。一是通過制度來管人,目地是限制人的隨意性,一方面可以約束人的行為,另一方面可以保護好其中守規矩的人,讓遵守黨紀國法的同志得到好的保護,提供好的出路選擇。創造條件,營造環境,讓真正想干事的人專心地干事,讓清廉的人得到尊重而不是被排擠和打壓。二是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進行重點監管。加大對人民群眾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領域問題進行重點監督管理,尊重民心,善解民意。(楊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