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最奢侈的不是LV而是休假。”網民的這句調侃成了不少職場人的感慨。今年你休假了嗎?中國式休假制度何時能從“奢侈品”走向“日用品”?休假能否列入單位的考核指標強制執行? |
不休假:300%的工資補償你拿到了嗎?
在北京一金融公司上班的周女士說,自己幾乎是每天凌晨兩三點才下班,第二天八點又上班。雖然公司給她這樣管理層員工每年15天的帶薪假,卻幾乎沒有人申請休假。“堆在自己頭上活咋干都干不完,正常假日都無法保証,若休年假業績根本完不成。”周女士坦言,盡管百萬年薪,卻是“有錢沒閑”,除非是單位強制執行休假,否則真想不到主動維護自己這份權利。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如果企業確因工作需要,經職工本人同意,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除了應當支付職工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外,還應當每日按照該職工的日工資300%的標准給予補償。而記者調查發現,多數單位不僅沒有讓職工休假的意識,也沒有按照規定進行補償。
任何剝奪職工帶薪休年假的行為都是公然違法,本該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予以處罰。蔡繼明認為,休假有利於維護勞動者權益,有必要“強制執行”,可以把它納入政府行政管理、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甚至一票否決。
中國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毛群安表示,把帶薪休假制度落到實處,不僅需要各類企業、機關、團體轉變觀念,尊重員工的休假權,更離不開制度保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定要帶頭落實帶薪休假,黨政領導干部更要帶頭遵守,民營企業負責人更要改變短視眼光,改變加班文化。
“強制執行帶薪休年假”究竟有多難?昆明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承蔚認為,制度從“紙”上變成“行動”不可能一蹴而就,還需要社會大環境支持,隻有當社會經濟發展的各項條件都成熟,帶薪休假才能從制度變成一種順理成章的習慣。他建議相關部門要把落實帶薪休假當作重要職責,員工要善於維護權益,必要時申請集體訴訟。(記者張麗娜、張淼淼、吉哲鵬、楊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