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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疑“搶黃燈”四大問號【2】

2013年01月04日09:14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摘要: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交規,對闖紅燈、開車打電話、不系安全帶等行為進行嚴格處罰,得到人們的贊許和擁護。不過,關於“搶黃燈”扣6分的規定則引發了爭論。

  疑問三:倒計時信號燈能否推廣?

  網友:我覺得有些地方倒計時提醒挺人性化的,推廣開來多好啊!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是否設置或者改建倒計時信號燈,各地應根據各自的經濟發展水平、機動車數量、交通流量等情況決定。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聽取意見,積極採納、不斷改進。

  據了解,目前,倒計時車行信號燈主要是在採用固定放行時間的路口使用,因為這些地區交通流量相對少,通過率也固定。而智能紅綠燈更多的是在交通流量相對多、通過率不太固定的路段。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說,倒計時紅綠燈從技術角度來說,已經具備條件,但在推廣上較難,因為公共投入太大,且改造會在一段時間內造成交通混亂。對於一些人口較少、經濟欠發達的中小城市來說,設置倒計時紅綠燈的成本較大,不太符合地方實際情況﹔對於北京這樣的超大型城市來說,交通信號燈需要根據車流量的多少進行智能控制。以上兩種情況都是倒計時紅綠燈進行推廣的難度。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胡錦光認為實行倒計時紅綠燈,其利要遠遠大於弊。其最大的優點在於規則指引的確定性,並由確定性帶來的安定性和明確性。

  疑問四:為何各地“搶黃燈”處罰不一?

  網友:看微博上有的地方表示不處罰有的地方又要處罰,到底怎麼回事啊?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在全國具有普適性,各地也應該按照同一標准貫徹實施,因此,各地關於搶黃燈的處罰也應該是一致的。

  這位負責人表示,大家之所以關注到執法技術問題,還是因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識。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胡錦光說,目前對搶黃燈進行取証在技術上應當不存在難點,完全可以參照闖紅燈的取証方式。之所以各地執法不統一,一是,公安部第123號令對搶黃燈與闖紅燈的處罰完全相同,讓司機在認識上難以接受﹔二是,在技術上還沒有將闖紅燈的取証方式運用於搶黃燈,難以識別越線與未越線兩種情況。

  “目前存在著執法上的困境。”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說,對於交通執法部門來說,要進行“搶黃燈”的取証是非常不容易的,除非對城市所有的路口進行改造、全部安裝攝像頭或報警裝置,或者安排大量的警力24小時在路口值班或在監視屏幕前一幀一幀地進行查看。所以,更大的可能性是,交管部門隻能對搶黃燈的行為進行突擊檢查。但它同時會帶來選擇性執法的不公,造成法律法規權威性下降等問題。(記者 張洋 姚雪青 徐雋 李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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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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