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審計署今日(16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於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的公告。公告指出,截至2012年10月底,本次審計查出的50個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違反財經制度問題金額102.81億元,已整改76.21億元,其中上繳中央財政6.86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5.35億元。 |
審計署昨日下午(16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於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的公告。公告指出,截至2012年10月底,本次審計查出的50個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違反財經制度問題金額102.81億元,已整改76.21億元,其中上繳中央財政6.86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5.35億元。
公告稱,中央部門高度重視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及時採取措施,落實整改責任。有45個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對整改工作提出專門要求,有44個部門專門召開黨組會、部長辦公會等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公告指出,截至2012年10月底,本次審計查出的50個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違反財經制度問題金額102.81億元,已整改76.21億元,其中上繳中央財政6.86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5.35億元,通過加強管理、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等整改64億元。其余問題因涉及資產清理、賬目清查、資金籌措、竣工決算、上報審批等,相關部門正在加快工作進度,爭取盡快整改到位。在糾正問題的同時,有36個部門及部分所屬單位制定和修訂273項內部規章制度,涉及財務預算、政府採購、資金資產和內部監督等方面。
具體整改情況如下:
(一)關於預算執行未完全到位的問題。對通過虛列支出、以撥作支等方式使35.63億元預算資金在下級單位或項目承擔單位沉澱的問題,已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完畢。
(二)關於預算和財務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對多申領財政資金2191.91萬元的問題,已通過收回資金、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等方式整改完畢。對違規轉移套取資金1.57億元的問題,已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1.5億元。對自行設立項目違規收費2.07億元的問題,已通過上報審批、取消收費項目、停止違規收費等方式整改1.79億元。對7.7億元非稅收入未按“收支兩條線”規定及時上繳的問題,已通過歸還原資金渠道、嚴格收費管理等方式整改7.29億元。對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和賬務處理等不規范涉及金額43.94億元的問題,已通過嚴格規范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程序、調整賬目等方式整改19.55億元。其余問題正在整改中。
(三)關於一些預算管理制度和規定不夠明確完善的問題。對直接在項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93億元的問題,已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3.78億元。對在預算科目、支出項目間調劑使用預算資金7.75億元的問題,已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歸還原資金渠道、加強預算支出管理等方式整改6.45億元。其余問題正在整改中。
此外,對部門決算草案編報不夠准確等14.19億元的問題,相關部門已調整賬目和報表13.51億元,其余問題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