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981年11月30日∼12月13日)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81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代表共3453人。
趙紫陽總理在會上作了題為《當前的經濟形勢和今后經濟建設的方針》的政府工作報告。報告著重指出,千方百計地提高生產、建設、流通等各個領域的經濟效益,是我國今后經濟建設的一個核心問題。報告指出,真正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走出一條速度比較實在、經濟效益比較好,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實惠的新路子,並提出今后經濟建設的十條方針。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財政部長王丙乾所《關於1980年國家決算和1981年國家概算執行情況的報告》。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楊尚昆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托,向大會報告了常務委員會的工作,並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草案)》作了說明。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分別向大會作工作報告。林業部部長雍文濤受國務院委托,對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議案作出說明。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顧明、財政部副部長謝明、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高克林,分別就經濟合同法草案、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和民事訴訟法草案,提出書面說明。
大會通過了趙紫陽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通過了關於批准1980年國家決算和1981年國家概算執行情況報告的決議,還通過了關於推遲審議憲法修改草案的決議,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的審議工作推遲到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進行。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還原則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草案》,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代表和其他方面所提出的意見,在修改后公布試行。
會議還分別通過決議,批准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以及提案審查委員會關於提案的審查報告。會議就國務院提出的議案,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本次會議補選朱學范為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