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想教育是解決“不願貪”的問題,是重要的但並非決定性的﹔監督是解決“不能貪”的問題,是決定性的﹔嚴懲是解決“不敢貪”的問題,既是威懾預防,又是事后補救取信於民,不可或缺﹔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強制度的建設和執行,將為反腐敗提供根本保障。 |
全國人大代表、華僑大學法學院院長戴仲川說,陽光是最大的防腐劑,從制度上規范約束權力,強化監督,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關鍵在於建立科學有效的問責機制,當前在問責過程中往往是具體執行的官員被問責,而決策者反而被排除在問責范圍之外”。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鄧輝認為,腐敗的關鍵問題在於“一把手”權力太大,“權力入籠”的核心是限制“一把手”權力,“什麼時候該用權力,什麼時候不用權力,邊界應該很清楚。”
代表委員在接受採訪時指出,在對權力的約束上,不能過多地寄托於上級對下級權力的縱向約束,而必須注重來自民眾、社會、網絡等方面的橫向約束,隻有“縱橫捭闔”,才能真正織起遏制腐敗之網。
全國政協委員毛新宇說:“反腐敗的關鍵,在於給予人民群眾更大的民主權和監督權。這些本應屬於人民的權力有時卻不受一些領導干部的尊重甚至被肆意踐踏,這是最令人氣憤的。”
人們近來注意到,蘊藏在民間的反腐力量大規模爆發,特別是隨著新興媒體的介入,一批貪官在網民不遺余力的“深挖”“曝光”中現形,繼而受到懲處。對於這場方興未艾的反腐“人民戰爭”,政府工作報告以“堅持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做出了積極回應。
除了反腐制度的頂層設計,反腐措施如何有效落實也是代表委員關注的重點。
全國政協委員張泓銘指出:“現在悄悄流傳著一股腐敗處理的溫情主義情緒,是絕對要不得的。必須反其道而行之,加大懲處力度,並成為長期制度。”
思想教育是解決“不願貪”的問題,是重要的但並非決定性的﹔監督是解決“不能貪”的問題,是決定性的﹔嚴懲是解決“不敢貪”的問題,既是威懾預防,又是事后補救取信於民,不可或缺﹔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強制度的建設和執行,將為反腐敗提供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