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忠梅代表進一步表示,環保局是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它要和其他部門去爭奪財政資源。另外,在GDP增長的沖動之下,環保部門處於一個很被動的位置。“所以,我們會看到一些很有意思的現象。比如有環保局長到北京來上訪,去告他所在地方的政府。各地的環保局長,其實都處在一個很尷尬的位置上。”
怎麼解決這一問題?高吉喜委員給出的答案是,要把環保問題看成是民生問題,同時更要看到它作為經濟問題的屬性。環境保護,不能隻依靠末端治理,更要從源頭減少污染做起。
“最早環保局成立的時候,我們都是末端處理,現在,我們空氣脫硫效率基本上達到95%、98%、99%,是非常高的,但為什麼空氣污染的問題卻越來越嚴重?”高吉喜委員說,這顯然不是末端治理能解決的問題。
高吉喜委員認為,當前,我國環境破壞問題突出,環境問題已不再是環保部門一家或者簡單地通過環保投資就能解決的問題。環保問題實際上是經濟問題,應該是政府部門從經濟發展方針和產業結構調整等更高層面來入手考慮的問題。
他舉了鄰國日本的例子來証明自己的觀點。“日本環境非常好,他們並不是末端治理做得好,而是靠產業結構的調整,他們建起了與當地生態承載力包括環境容量和資源稟賦相適應的產業結構,這一點對於環境保護是非常重要的。”
高吉喜委員介紹說,現在很多人認為地方政府不重視環境問題,其實,根本問題不是不重視,而是有一定的現實難度。目前,我們的產業結構還是以資源消耗型為主,缺乏科技驅動型企業,地方政府並不是不願意做環保,只是調整結構有難度。沒有技術支持,怎麼去做呢?
面對這個兩難問題,高吉喜委員認為,第一,地方政府要有更大的勇氣和決心來改善環境問題。第二,從國家層面上,一定要發展創新渠道,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從而代替資源消耗比較大、污染比較重的產業。
這一觀點得到呂忠梅代表的認可。她說,現在環境問題的爆發,是我們30多年來粗放快速發展積累的一個后果。我們目前面臨選擇:是隻管把經濟總量做上去,還是寧可把速度降下來一點、也要少造成污染。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你創造一塊錢的GDP,制造的污染導致人體健康受損,可能花6塊錢還不一定治得好。”呂忠梅代表說。
呂忠梅代表指出,從法律上來講,環境治理需要3方面的主體:首先,政府有責任為我們提供環境保護的公共產品﹔其次,企業要承擔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不污染環境是企業道德的一部分﹔第三,公眾既是污染的受害者,同時也是污染的制造者。因此,環境保護一定需要三方合力。
呂忠梅代表補充說,很多國家的環境保護就是從廚房革命做起的。公民的環保意識,就從身邊小事培養,比如自覺實施垃圾分類,比如少開一天車,比如少放一挂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