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須深化改革
“第一次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看到‘自由遷徙’這個詞。其實自由遷徙已經是中國大規模城鎮化進程中的現實,農民工雖然實現了自由遷徙,但沒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背后是制度問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說。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中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副主任喬潤令和辜勝阻都表示,推進以人為中心的城鎮化必須深化改革,首先應進行土地制度改革、戶籍制度改革、財稅制度改革和融資制度改革。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去年全國農民工超過2.6億人,其中到本鄉鎮以外地方打工的農民工超過1.6億人。
遲福林說,戶籍制度改革是大勢所趨。盡管一些城市有顧慮,提出承載能力有限,但其實這些農民工已經在這些城市裡了,不能無視這一事實。“城市裡有穩定工作的農民工逐步實現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后在子女教育、文化休閑、醫療衛生、勞動報酬等方面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均等化。”
今天,記者在代表駐地聽到隨團記者們聊天,“省裡領導犯愁城鎮化的建設資金,農業人口變為城市人口涉及面廣,哪一項不都要用錢?”
未來3億農業人口轉入城市,帶來的資金需求將是若干個4萬億元,有人測算達40萬億元。城鎮化投資大周期長,項目大部分是公益性的,社會效益大,經濟回報低,資金需求多元化。
全國政協委員、浦發銀行行長朱玉辰說,“解決城鎮化資金需求需要銀行繼續擔當主導作用,為政府籌措資金擔任融資顧問、財務顧問,以解決過度依賴地方債務平台、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現實難題。但是,這需要政策創新。比如,公益性基礎設施融資能不能開展收費權抵押、土地權質押等。”
蔡繼明建議,應縮小征地范圍,除涉及公共利益,不允許征收集體用地,同時放開集體土地自行入市,“政府隻管規劃,建設環節由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建設的新城鎮藍圖由市場需求決定。”(本報北京3月6日電 於宛尼 姜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