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過改革,今后有可能會整合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能,理清職責,才不會發生推諉扯皮,真正實現食品安全管理從生產源頭到消費的全程監管。此外,商務部將加強生豬屠宰、酒類流通等重點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形成“黑名單”失信懲戒機制。 |
打擊侵權假冒被遏制 將按違法所得倍數處罰
問:假冒偽劣產品泛濫是我國市場秩序中的一大頑疾,近年來,在全國范圍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這種“運動式”的監管方式有多大成效?會不會一陣風刮過,老問題又死灰復燃?
答: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國務院部署在全國開展為期9個月的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這是在侵權假冒行為多發階段,採取的治標措施。為防止打擊侵權假冒成為“運動式”“一陣風”的行為,專項行動結束后,國務院專門成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將這一工作常態化,這是治本之策。兩年來,打擊侵權假冒行動有力、有效,遏制了侵權假冒勢頭。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做到“有案要立、立案要審”。同時,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完善有關行政處罰法規。近期我國已對法律規定行政處罰的最高金額進行修改,改為按違法所得的倍數處罰,增加企業和個人的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