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和重慶試點兩年之后,向個人住房征收的房產稅改革將如何推向全國?能否成為調控房價的“殺手?”?房產稅的推進是否會加速遺產稅出台?來自兩會內外的代表委員和專家各抒己見。 |
繼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宣布“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計劃報告在談及今年改革任務時,也明確提出要“逐步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上海和重慶試點兩年之后,向個人住房征收的房產稅改革將如何推向全國?能否成為調控房價的“殺手?”?房產稅的推進是否會加速遺產稅出台?來自兩會內外的代表委員和專家各抒己見。
如何邁出擴大試點新一步?
2011年1月,房產稅開始在上海、重慶試點向個人住房征收,此后兩年內無擴大試點動向。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財政廳廳長史耀斌對記者說,在當前房地產市場升溫,房價顯現上漲趨勢的大背景下,國務院將“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作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的措施之一,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也是推動房產稅改革的良好契機。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胡葆森認為,房產稅並非當前房地產市場面臨的最緊迫問題,鑒於當前統計各種復雜住房信息仍存在很多困難,短期內隻能是逐步擴大試點范圍,不會推向全國。
不過,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認為,把房產稅推向全國是必然,而且近幾年必須推行。
“房產稅改革關系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稅制完善,在全國范圍內征收房產稅是必須的,至於怎麼征可以討論。”高培勇建議,由於上海、重慶試點方案不同,再擴大試點應採用全國統一方案,具體條款設定可以根據地方情況留有選擇空間,但總的原則應推行統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