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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稱地方政府為阻止唐慧信訪已花費上百萬元【2】

2013年04月19日08:28    來源:新京報        字號:
摘要:“上訪媽媽”唐慧6年期間進京23次,赴省城百余次。這讓當地政府難以承受。接訪、截訪的人力物力花費外,永州市從上至下有一套嚴厲的信訪考核制度,直接影響當地政府評優評先,干部的免職去留。

  【糾結】

  合作與“對抗”

  “有時候我們也會給唐慧解決開銷。”富家橋鎮副鎮長顧俊龍說,無論是在北京還是長沙,隻要接到唐慧后,唐慧的路費和住宿都是政府負責。

  富家橋鎮的干部說,這幾年來,鎮政府在唐慧身上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有時,唐慧到省高院履行司法手續,到北京見律師,他們也跟著。

  據稱,六七年來,富家橋鎮已在唐慧身上花費上百萬元。

  幾年前,富家橋鎮給唐慧解決了低保。顧俊龍說,平時鎮政府也會主動給唐慧一些補助,“唐慧從來沒有主動索要過”。

  有次唐慧的媽媽戶口本丟失,她打電話到派出所詢問能否去補辦。富家橋鎮派出所長跟她說,你不用專門跑一趟,我們辦好給你送去。

  今年兩會,富家橋鎮政府拿來1萬元,讓唐慧別再去北京上訪。錢唐慧沒要,她也沒去上訪。“我原本是想去北京的,考慮他們的感受才沒有去,並不是因為錢。”

  唐慧說,鎮政府一些做法讓她很感激,她也知道鎮裡的難處,但是,女兒的案子遲遲得不到解決,她不得不去上訪。

  唐慧說上訪的時候感覺很沒有人格,“每次都跪不下去,是想起女兒的眼淚才跪下去的。”

  案件審理過程中,當地看守所涉嫌幫助嫌疑人偽造立功証明。雖然“立功”后來未被法院採納,但讓唐慧更堅持了上訪。

  2011年,富家橋鎮政府在對唐慧上訪的處理意見中稱“繼續做好思想穩控工作。”

  在穩控唐慧的手段上,永州用盡了辦法,除了勞教。

  一名當地官員曾說,唐慧持續的上訪讓他們也走投無路,“大不了不干了”。

  2012年6月,湖北省高院終審判決,2人判死刑,4人無期,1人判刑15年。

  富家橋鎮一位工作人員說,原本以為唐慧就此息訪。但唐慧仍在繼續。

  案件終審判決了,唐慧認為還有十多名涉嫌瀆職的民警逍遙法外,上百名“嫖客”沒繩之以法。她繼續到省公安廳、省檢察院上訪。不過沒再到北京上訪,隻到北京見律師。

  富家橋鎮政府認為,“省高院已判決,唐慧仍去北京、省裡上訪,屬於不合理上訪”。

  2012年8月2日,富家橋鎮派出所長將唐慧帶走,后來發生勞教唐慧事件。

  【升級】

  關系一度“破裂”

  “唐慧多年來越級上訪……特別是我鎮幾乎採取了任何辦法來穩控她,但都無濟於事。目前,我鎮隻能採取陪同、24小時穩控及通過各種方法對其進行照顧等方法來暫穩。”2012年8月,富家橋鎮政府出具材料。

  鎮政府列舉了唐慧違法信訪的事情:2012年6月2日,唐慧到省高院攔黨代表的車﹔2012年5月11日到天安門散發傳單﹔往年多次到市、赴省、進京上訪。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勞教委做出勞教唐慧1年6個月的決定,引發社會強烈關注。8天后,勞教決議被撤銷。

  做出勞教唐慧決定的是永州市勞教委。這個機構設在永州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長兼任。

  4月11日,永州市勞教委辦公室主任,同時也是永州市公安局法制辦主任的羅功軍表示,對唐慧的勞教,是依事實、依法律、依程序做出的。

  此后,唐慧起訴永州市勞教委,要求行政賠償。

  “如果你們支持唐慧上訪,我們就死了。”4月17日,富家橋鎮一名主要官員稱,唐慧又為勞教打官司,讓他們“確實感到很疲憊”。

  富家橋鎮政府2011年的信訪考核中,在零陵區排名倒數第一,去年排名倒數第二。

  按照當地信訪考核制度,年終得分在90分以上的前三名獎勵,倒數的單位降低績效獎勵等級,不能評先評優,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考核】

  鎮書記的“免職”壓力

  “信訪連續兩年倒數,我這個鎮黨委書記就必須被免職了。”4月17日,富家橋鎮黨委書記魏斌說,他來該鎮已兩年,今年全國兩會平安度過。如果再有訪民到北京,上級就要追他的責了。

  魏斌說,如果因與百姓爭利、挪用資金等問題被撤職,他心裡還會好受點,但是唐慧的事情,反映的是公檢法司辦案的問題,責任卻要他這個鎮黨委書記承擔。他覺得信訪考核規定很不公平。

  永州市從上至下有一套嚴厲的信訪考核制度。在零陵區對鄉鎮政府的考核中,信訪與生產安全、計.生一樣,實行一票否決制。

  相對應,富家橋鎮政府也相應制定了自己一套獎懲制度,追究責任包括罰款、下崗、免職等不同等級。其中以信訪人進京“挂號”為最嚴重情況。

  富家橋鎮還要求各村每半月排查一次維穩情報信息,每逢重大節日、重要會議期間,組織專項大排查。

  據內部人士介紹,各村每年要簽維穩責任狀,第一條就是確保無越級集訪事件。

  另外,按月建立信訪人“台賬”,每月匯總信訪人信息。

  對於重點信訪人,成立區、鎮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組,單獨建立穩控方案。唐慧是重點信訪人。

  這些方案中包括,發動社區監控信訪人動向,確保信訪人24小時不脫離視線。另外幫貧扶困,穩定信訪人的思想。

  【回歸】

  “不再給領導添麻煩”

  4月13日,唐慧訴勞教委案敗訴第二天,富家橋鎮黨委書記魏斌給唐慧打電話,唐未接,他給唐慧發短信說:“知道你心情不好,但是我們還是要相信法律,依法辦事。”

  4月17日,富家橋鎮黨委書記魏斌說,他們經常開導唐慧要相信法律。他說,希望唐慧無論任何時候,都在法律范圍內行動,維權同時保護好自己。不然,公檢法司機關又要追究唐慧的責任,然后唐慧出來了再去上訪,鎮政府又要為她上訪負責。

  敗訴后,唐慧提到過要再上訪。4月12日庭審結束后,她情緒激動,面對鏡頭她說,“我還要去北京,不管多艱難”。

  律師斯偉江勸她,把訴勞教委的案子的法律程序走完,不要再去告了,要回歸正常的生活。

  次日,在唐慧家裡,她說很多人勸她,包括鎮上的領導干部們。

  她說勞教的案子她也不想上訪了,接受律師的建議,把法律程序走完。

  唐慧還特意談到鎮上的干部。她說,這些年來特別感激他們,對她提供很多幫助,是真正尊重她的人,“他們知道我並不偏激”。

  唐慧准備把花店繼續開起來,好好生活。她說她也不想再給這些鎮干部們添麻煩了。

  唐慧女兒案歷程

  ●2006年,唐慧11歲的女兒遭到多人強奸、輪奸,並被送到休閑中心強迫賣淫,其間還多次遭毒打。

  ●2007年,唐慧多次到公安機關要求成立專案組調查。兩個月后引起湖南省公安廳關注,專案組成立。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院一審判決被告秦星、周軍輝死刑,陳剛、劉潤無期徒刑,蔣軍軍、蘭小強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15年。

  判決后,唐慧提出抗訴申請,永州市檢察院隨后抗訴,認為蔣軍軍、蘭小強兩名被告量刑過輕。

  ●2008年9月,湖南省高院將此案發回永州市中院重審。

  ●2009年2月11日,永州市中院做出重審判決,與初審判決結果一致。判決后,唐慧曾在市中院絕食抗議。

  ●2009年12月,湖南省高院認為証據不足,再次發回重審。

  ●2010年3月28日,永州中院對7名被告人重新宣判,秦星、周軍輝死刑,陳剛、劉潤、蔣軍軍、蘭小強四人無期,秦斌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終審裁決,維持原判。

  ●目前,該案正在最高法院復核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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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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