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6日07:48來源:新京報字號:
摘要:專家認為,舊編制制度造成吃空餉、編外人員大量存在,進而導致公權力使用不規范。 |
前日,南京市委市政府發布《關於嚴格規范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的意見》,將對編外人員“開刀”,採取總量控制、公開選聘、實名制管理等措施。
我國究竟有多少編外人員?迄今,尚沒有公開資料顯示詳細的統計數據。但“編制內”、“編制外”導致的“正式工”、“臨時工”雙軌制用人模式,幾乎覆蓋了全國所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河南審計部門2009年曾進行過一次排污費的專項審計,結果表明,6縣(區)環保局實有人員765人,但財政供給人員僅159人,隻佔總人數的20.8%,而自收自支人員也就是編外人員,佔總人數的79.2%。
與編外人員“膨脹”呼應的是,編外人員違規事件高發。延安“臨時工城管”打人事件,已不是今年媒體曝光的首起“編外人員”違規事件。此前,遂寧女城管長期公車私用去小區打牌﹔遼寧省西豐縣委“豪車書記”的“臨時工”司機私自開車去酒店……如果再向前追溯,往年類似案例更多。
對於種種亂象,南京將採取的做法是總量控制,不論市級機關,還是事業單位,任用編外人員必須向市編制辦報批,人員經費由市財政納入預算,統一劃撥,行政機關編外人員不得超出行政編制的10%。
同時將使用編外人員較多的部門——公安、城管等,作為重點,要求制定實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標准、分級管理等具體辦法。此外,所有編外人員公開選聘。
■ 對話
“用上世紀的編制,干新世紀的活”
專家認為,舊編制制度造成吃空餉、編外人員大量存在,進而導致公權力使用不規范
南京的上述做法,是否能應對編外人員“亂局”?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等專家認為,對比現行的行政編制制度,南京做法有所突破,但根治編外人員“亂局”,亟須編制制度改革。
“有的事沒人干,有的人沒事干”
新京報:為什麼編制內無法滿足需要,大量聘用編外人員?
竹立家:編內、編外的雙軌制用工模式,應該說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如此。計劃經濟時代,沒有市場的配置作用,編制管理能夠滿足公共機構的人力配置需求。但是改革開放后,市場經濟瞬息萬變,對政府部門的職能不斷提出新要求。可不少地方的事業單位編制,還是上世紀80年代、90年代的。
以城管為例,作為改革開放后的新組建機構,城管的工作職責達到了100多項。可編制卡得很嚴。
承擔的是21世紀的工作量,使用的卻是上個世紀的編制,小馬拉大車,這導致一些單位被迫大量使用編外人員。
新京報:但有的單位有人在“吃空餉”。
竹立家:對,比如前不久曝光的“河道所所長兒子領空餉”事件。而正是因為河南葉縣河道管理所的編制,22年來核定過兩次,才給了這名所長徇私的機會,讓自己的兒子從15歲開始,領六年工資。類似事件,還有不少。
總之,目前一些單位“有事沒人干”﹔一些單位是“有人沒事干”,聘用編外人員的目的在於,“替代”編內人員的工作量,由編外人員把編內人員“養”起來。更有甚者,就像河道管理所,“分拆”工作量,把一個人的活兒,分拆成三四個人的份兒,從而獲得編制。
總之,當前編制制度沿用了幾十年,不再是遴選人才有效途徑,無法滿足現代社會需求,造成種種問題。
對臨時工的管理、給的待遇都不到位
新京報:如何看待出了事,都是“臨時工”干的?
竹立家:還是編制管理滯后造成的。跟端“鐵飯碗”吃“財政飯”、進了“保險箱”的編內人員相比,編外人員是臨時的,非正式的,機動性、流動性很強,這就對用工管理提出了挑戰。比如城管協管員、交通協管員等等,勢必接觸到一些公權力,管理不到位,違規是必然的。
另一個方面是,編外人員也面對同工不同酬等不公平待遇。編制內與編制外,不僅僅是工資、福利、退休金等方面有差距,有的單位還對編外人員設置了很多發展限制,比如不考慮提職普升、職稱評定。
新京報:那麼編制制度應該如何改革?突破點和難點在哪?
竹立家:合理的公共機構用人模式,應該隻要權責一致,就不存在編外人員問題。由國家用人向單位用人轉變,建立一個崗位能上能下,單位能進能出的人事制度。
今年全國兩會后推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現正在制定各部委的“三定”方案,定崗、定編、定職能。這也有利於解決編外人員問題。
但目前改革難度很大。以事業單位改革為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雖然已經啟動,但是,由於許多單位對編制內外人員實行區別管理,引發了關乎社會公平的問題,如“編外”人員是否適用養老保險政策、單位是否為“編外”人員繳費、“編外”人員個人養老金依據什麼計算等等,亟待破題。 原標題:臨時工想用多少用多少?南京說NO 記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