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30日14:30來源:雲南網字號:
摘要:7月1日起,《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將正式施行。《條例》規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將實行統一招錄制度,要經過統一培訓、考核並取得執法資格后才可上崗,以杜絕“臨時工”參與執法。 |
7月1日起,《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將正式施行。《條例》規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將實行統一招錄制度,要經過統一培訓、考核並取得執法資格后才可上崗,以杜絕“臨時工”參與執法。
《條例》規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實行統一招錄制度。經統一培訓、考核並取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資格的,方可從事執法活動。未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這意味著,臨時工作人員將不允許參與到今后城管的執法工作中。此外,還要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時,應當兩人以上共同進行,並向當事人出示行政執法証件。
《條例》同時要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應當統一著裝,佩戴標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車輛應當統一標志﹔城管部門及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堅持執法與教育、疏導、服務相結合,注重對違法行為的糾正和對違法行為人的教育﹔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如有使用暴力手段執法、故意損壞或者擅自銷毀當事人財物等行為,將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