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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查首都機場爆炸嫌犯如何進入機場(圖)

2013年07月22日07:05來源:金羊網-羊城晚報字號:

摘要:據新華社電東莞市委市政府日正式對外回應了首都機場爆炸案當事人冀中星上訪等具體情況。東莞市已成立專案組,對冀中星反映的情況重新全面核查。

■20日冀中星在首都機場事發現場的照片(手機拍攝)。新華社發

  ■20日冀中星在首都機場事發現場的照片(手機拍攝)。新華社發

  東莞市回應首都機場爆炸案當事人冀中星上訪等情況,已成立專案組

  重新全面核查冀中星案

  據新華社電東莞市委市政府日正式對外回應了首都機場爆炸案當事人冀中星上訪等具體情況。東莞市已成立專案組,對冀中星反映的情況重新全面核查。

  據介紹,東莞市委市政府在獲悉首都機場爆炸案相關情況后,20日連夜成立專案組,對冀中星反映的情況重新全面核查,爭取盡快查清事實,依法處理。

  另據記者從山東菏澤市有關部門獲悉,爆炸事件發生后,鄄城縣委、縣政府連夜召開專題會議,安排做好安撫等相關工作。

  東莞昨發布“情況通報”稱,據公安部門解釋,至今仍無証據証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

  八年前離去一直沒回東莞

  羊城晚報訊記者文聰報道:21日時20分,東莞市委宣傳部發布《關於冀中星反映的被治安隊員毆打致傷問題的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稱冀中星於2005年7月14日離開東莞后,一直沒有回莞。

  據通報,冀中星是山東省菏澤市鄄城縣富春鄉人,案發時沒有辦理東莞暫住証。2005年7月8日,冀中星的家屬到厚街公安分局上訪,稱冀中星被新塘村治安隊員毆打致傷,要求處理。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6月日凌晨2時至3時,冀中星在厚街從事摩托車載客(當時載著乘客龔濤)行駛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隊門口附近,與在路上巡邏的治安隊員陳漢華、陳梅庄發生碰撞,陳梅庄因跳上花槽避免了受傷,陳漢華被摩托車撞上,與冀中星及乘客龔濤三人倒地,並相繼受傷。

  根據厚街公安分局解釋,因整個案件過程沒有其他路人及群眾圍觀,至今仍沒有証據証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龔濤的情況,故該案仍在調查中,如若查實,將依法處置。

  《通報》中稱,2005年6月28日至月24日,冀中星在厚街醫院住院治療期間,厚街公安分局安排工作人員到醫院探望,但冀中星及乘客龔濤均認為該案是受傷事故而不是交通事故,冀中星更認為其受傷是新塘村委會治安隊員毆打所致。經查實,冀中星有三個階段的投訴記錄:

  一是冀中星家屬到厚街公安分局上訪。2005年7月8日,冀中星家屬向厚街公安分局反映,冀中星6月28日被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員毆打致殘,要求處理。厚街鎮公安分局接待了冀中星家屬,並向他們解釋,正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但沒有証據証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若有証據証明毆打冀中星,將依法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同年月28日,冀中星委托廣東南天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厚街鎮公安分局遞交行政賠償申請書,要求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賠償其334782.49元。

  年1月31日,冀中星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厚街鎮新塘村委會賠償其人身損害賠償金人民幣338266.99元。2007年7月26日,經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冀中星的舉証不足,判決駁回冀中星的訴訟請求。冀中星不服,提起上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年1月3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是冀中星向中央政法委信訪。

  年9月,中央政法委將冀中星的信訪訴求轉交東莞市政法委辦理,市委政法委將該案轉市公安局調處。考慮到冀中星家庭困難,經市公安局協調,市公安局工作組聯合山東當地公安機關及村委會工作人員到冀中星的家中進行走訪,並出於人道主義給予冀中星救助金10萬元人民幣。冀中星在收取救助金后,對東莞市的救助表示感謝。

  三是冀中星通過國家信訪局投訴網站反映問題。經查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冀中星2013年通過國家信訪局投訴網站重復反映同一問題,國家信訪局分別於2013年7月1日、7月11日將該案轉送廣東省信訪局,省信訪局分別於同年7月5日、7月12日將該案轉送東莞市信訪部門,均要求2013年9月日前將結果復省信訪局。東莞市初步了解和研究案情后,於2013年7月日交厚街鎮人民政府查處,並要求其個工作日內將情況復市信訪部門。

  《通報》說,冀中星及其家屬除以上三個階段的信訪投訴外,至今一直都沒有到厚街公安分局、東莞市其他部門和省、國家信訪部門反映訴求。冀中星於2005年7月14日離開東莞后,也一直沒有來莞。

  東莞市委宣傳部昨日發布情況通報稱:無証據証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

  《一殘疾人在首都機場自爆自傷》追蹤

  同時稱東莞市公安局出於人道主義已給予救助金10萬元

  ■新快報記者王永強

  昨天,東莞市委宣傳部向媒體發布《關於冀中星反映被治安隊員毆打致傷問題的情況通報》(以下稱《通報》),《通報》稱,關於7月20日傍晚發生在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一事,網傳當事人冀中星於“2005年在東莞市被治安隊員毆打致殘、投訴無門”。獲悉相關情況后,東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連夜成立專案組,對冀中星反映情況重新全面核查,爭取盡快查清事實,依法處理。

  案件過程無路人圍觀缺証據

  《通報》稱,案件緣由是:冀中星是山東省菏澤市鄄城縣富春鄉人,案發時沒有辦理東莞居住証。2005年7月8日,冀中星的家屬到厚街公安分局上訪,稱冀中星被新塘村治安隊員毆打致傷,要求處理。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6月28日凌晨2時至3時,冀中星在厚街從事摩托車載客(當時載著乘客龔濤)行駛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隊門口附近,與在路上巡邏的治安隊員陳漢華、陳梅庄發生碰撞,陳梅庄因跳上花槽避免了受傷,陳漢華被摩托車撞上,與冀中星及乘客龔濤三人倒地,並相繼受傷。根據厚街公安分局解釋,因整個案件過程沒有其他路人及群眾圍觀,至今仍沒有証據証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龔濤的情況,故該案仍在調查中,如若查實,將依法處置。

  提起民事訴訟冀中星敗訴

  《通報》在介紹“上訪及調處情況”時稱:

  案發后,厚街交警中隊積極介入處理。2005年6月28日至7月24日,冀中星在厚街醫院住院治療期間,厚街公安分局安排工作人員到醫院探望。但是,冀中星及乘客龔濤均認為該案是受傷事故而不是交通事故,冀中星更認為其受傷是新塘村委會治安隊員毆打所致。經查實,冀中星有三個階段的投訴記錄。分別是:

  (一)冀中星家屬到厚街公安分局上訪。2005年7月8日,冀中星家屬向厚街公安分局反映,冀中星6月28日被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員毆打致殘,要求處理。厚街鎮公安分局接待了冀中星家屬,並向他們解釋,正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但沒有証據証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若有証據証明毆打冀中星,將依法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同年7月28日,冀中星委托廣東南天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厚街鎮公安分局遞交行政賠償申請書,要求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賠償其334782.49元。

  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厚街鎮新塘村委會賠償其人身損害賠償金人民幣338266.99元。2007年7月26日,經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冀中星的舉証不足,判決駁回冀中星的訴訟請求。冀中星不服,提起上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年1月3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冀中星向中央政法委信訪。2009年9月,中央政法委將冀中星的信訪訴求轉交我市政法委辦理,市委政法委將該案轉市公安局調處。考慮到冀中星家庭困難,經市公安局協調,市公安局工作組聯合山東當地公安機關及村委會工作人員到冀中星的家中進行走訪,並出於人道主義給予冀中星救助金10萬元人民幣。冀中星在收取救助金后,對東莞市的救助表示感謝。

  (三)冀中星通過國家信訪局投訴網站反映問題。經查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冀中星2013年通過國家信訪局投訴網站重復反映同一問題,國家信訪局分別於2013年7月1日、7月11日將該案轉送省信訪局,省信訪局分別於同年7月5日、7月12日將該案轉送我市信訪部門,均要求2013年9月29日前將結果復省信訪局。我市初步了解和研究案情后,於2013年7月17日交厚街鎮人民政府查處,並要求其25個工作日內將情況復市信訪部門。

  冀中星及其家屬除以上三個階段的信訪投訴外,至今一直都沒有到厚街公安分局、我市其他部門和省、國家信訪部門反映訴求。冀中星2005年7月14日離開東莞后,也一直沒有來莞。

  事發當天冀中星瞞著家人進京

  其家人稱不知道他怎麼獲取的炸藥

  據新華社電記者昨日上午從山東菏澤市有關部門獲悉,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爆炸事件當事人冀中星曾在廣東東莞打工,后因傷殘返回家鄉。期間,曾多次向東莞市有關部門上訪,在多方協商下,東莞市公安局曾給予冀中星10萬元費用。

  20日18時24分,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發生爆炸事件。據菏澤市有關部門初步核實,當事人冀中星是山東菏澤鄄城縣富春鄉冀庄村人。

  據菏澤市有關部門調查后介紹,冀中星曾在廣東東莞市打工,以開“摩的”為業。2005年6月28日,在駕駛一輛摩托三輪拉客時,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龔濤與新塘村治安隊隊員發生沖突,冀中星受傷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癱瘓。

  為此,冀中星多次向東莞市有關部門上訪。富春鄉黨委、政府得知冀中星上訪事件后,組織人員到其家中慰問並了解情況。看到其家庭困難,為其購置了木板床、被褥及輪椅,並給了救濟款。縣民政、殘聯等部門分別為冀中星和其父親辦理了低保,為冀中星安排了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同時,富春鄉還派出專人趕赴東莞,了解情況並協助調查。后經多方協商,2010年4月6日,東莞市公安局給了冀中星10萬元。

  爆炸事件發生后,鄄城縣委、縣政府連夜召開專題會議,安排縣有關部門做好對冀中星家人的安撫等善后工作。

  記者昨日從菏澤市有關部門獲悉,經菏澤市公安部門初步調查核實,首都機場爆炸事件當事人冀中星的家人稱,對冀中星行蹤並不知情,也不知道其如何獲取的炸藥。

  據介紹,冀中星父親稱,19日晚,兒子冀中星還在家中,20日一早發現兒子離家,馬上撥打了冀中星的手機,冀中星在電話中回復父親“凌晨4點多鐘時有事外出”,但沒說明因何事外出、去往哪裡。冀中星的哥哥因為長期在外地打工,對此事也不知情。

  截至目前,關於冀中星如何前往北京首都機場以及如何獲取炸藥,當地公安部門仍在調查中。

  東莞法院正核查冀中星案件情況

  據新華社電北京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20日發生爆炸后,網上盛傳爆炸案制造者曾發表博文稱,其被東莞治安隊員毆打致終生殘疾。東莞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該男子曾多次上訪,但前幾年從東莞市有關部門拿到一筆錢后,已息訪幾年。

  這份發表在某博客網站上題為《出門打工慘遭廣東東莞“惡治安員”毆打致終生殘廢》的博文,作者為冀中星,發布時間顯示為2006年9月5日。博文寫道,“2005年6月28日2時許,我騎摩托車搭一乘客龔濤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邏查車。警車一直將我追到厚街新塘治安隊門口,這時,門口早已有七、八名治安隊員在那裡守候。看到我后,一名治安隊員沖上前來猛地將我及乘客龔濤打得摔下車來,我當即昏迷不醒。經醫院診斷查明,治安隊員們的暴力毆打致我身體多處重傷,尤其是腰椎體暴裂性骨折導致完全性癱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冀中星曾兩次在東莞市當地法院起訴,關於致殘的過程和原因一直是爭議焦點。冀中星稱是受到治安隊員毆打所致,但對方稱事實為冀中星駕駛摩托車在東莞市厚街鎮新塘市場與一名治安隊員相撞發生交通事故,雙方均受傷。由於沒有充足的人証物証,當地法院判冀中星敗訴。

  敗訴后,冀中星不斷上訪。2010年前后,東莞市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冀中星山東家中找到他,給了他人民幣10萬元。

  記者昨日從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東莞市中院相關負責人已調出當年的案卷,組織法官進行核查。核查清楚后將進一步通報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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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蓋林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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