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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3日08:13|來源:新京報|字號:
居民打電話不讓老梁換崗
老梁說,他把每一次執法都當做塑造城管形象的機會。
在豐台城管分隊,老梁負責看丹橋以西的看丹路的環境秩序,這裡有學校,有小區,緊鄰西四環。
老梁負責這片以后,居民馬大媽把這裡的變化看在眼裡,“他來了以后,一到下午,商販沒了,路也不堵了,街上的垃圾也清理了。”
不久前,老梁執行2個月一次的換崗,被調到西四環巡查。馬大媽的電話打到隊裡,“不能讓老梁走,老梁不能離開看丹路,他一走,還得亂。”
最終,分隊隊長尊重居民的意見,讓老梁“駐守”看丹。
李文華
年齡:56歲
所在分隊:大紅門城管分隊
“小販和城管不是天敵”
每天9點前,木樨園橋東天橋上就擺滿了小攤,僅給行人留下1米多寬的通道。當李文華開的城管車停到橋下時,橋上的小販便開始收攤,“城管大爺來了。”
“不能為難大爺工作”
當56歲的李文華走上橋的時候,橋面上的小販都消失了,路通了,接踵而至的是不斷找他問路的行人。
老李在小販中的威信並非靠罰、扣樹立起來,“他不罵人,從沒動過手,每次勸商販走,都和和氣氣,是個講理的人。”貼手機膜的小紀說,他來了,商販們就走,“也不能為難大爺的工作不是。”
可老李剛來時,沿街的商販能擺出500多米,在每一天的盯崗中,他並不上來就轟人。“橋下賣報紙的小伙子智障,生活需要這筆收入﹔橋上賣小飾品的扎西,媳婦沒工作。”老李說,在路邊擺攤,是因為租不起正規攤,生活有難處,但從法律上來說,無照經營違法。
老李愛跟小販聊天,也會把這些他對商販的理解都告訴他們,“你要生活,但不能以影響別人的生活為代價,所以你們也得理解我。”
過節收小販問候短信
不是每個商販都會聽勸。今年年初,老李上天橋巡查,一個小伙卻不收攤,“你管我,我就跳橋。”小伙擼起袖子,還掏出水果刀往自己胳膊上比畫。老李發現,這小伙子的胳膊上都是刀疤。
“你先別劃,咱換個地方說話。”小伙不肯,老李用上了激將法,“你都敢拿刀劃胳膊,不敢跟我走?”這麼一說,小伙子把刀收起來。吃完老李買的餅,小伙子說,自己幼時喪母,父親再娶后,一直是年邁的爺爺照顧,因孤僻,一激動就自殘。
“大街上擺,掙不了錢,還違法。”老李告訴小伙,有難處可以來找他,可以想辦法幫他找個正規攤位。不久前,小伙背著大包小包來找老李告別,“大爺,我要回老家了,要開個店賣手機殼。”
每逢過節,老李總會收到很多陌生人發來的短信,一段段讀完,老李才知道這些都是和他曾經交手的小販發來的。
這些經歷,老李常拿來和年輕隊員說,“誰說小販和城管是天敵?”老李說,別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城管面對的都是平等的人,執法者首先應該尊重你的執法對象,才能獲得對方的理解和尊重。
記者劉珍妮 攝影/實習生王飛
原標題:難抵孩子眼神 城管棄扣其母游攤
(責編:邢若宸、喬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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