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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男孩”8個小時被父親打17次(圖)

2014年04月02日08:19|來源:新華網|字號:

  (圖片來源:成都商報)

  這組照片可能讓很多讀者憤怒不已,這個孩子到底犯了什麼錯,讓這個父親如此大動干戈?下這麼重的手?

  撫琴西北街的居民樓一戶陽台上,一名中年男子將孩子推倒在地,扯住其頭發,從陽台的一頭拖到另外一頭,將孩子的頭往陽台上撞……這一幕,在過去的一年裡不時出現。在接到憤怒市民的反映后,3月30日中午12時至當晚8時,成都商報記者在該住戶對面旅社的窗口處見到,在8個小時裡,這名男子先后17次在陽台上暴打孩子。

  社區、婦聯和派出所積極介入后了解到,這位來自自貢的父親面對屢教不改的“熊孩子”陽陽(化名),選擇了家庭暴力。

  聲音

  孩子不是“私產”

  家暴

  更不是“家務事”

  “兒童遭遇家暴事件”一再發生,是家庭“威權文化”種下的惡果。兒童維權也面臨執法困境,由於沒有正規的受虐兒童庇護機構,使得不少民警在接警處置家暴事件時,都限於內部調解和警告教育,而被家暴兒童最終還是會回到“老窩”。

  更值得注意的是,當下,針對這些家暴現象,許多家長不以為然,反而習以為常。“棍棒下面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的教育理念仍得到社會一定程度上的認同,“愛之深責之切”,難以拿捏的力度使得“棍棒式管教”成了“暴力式虐待”。結果,“虎媽狼爸”不聞“爸媽愛”隻見“虎狼行”。

  在去年的全國“兩會”上,有部分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呼吁,適時修訂刑法,確保“虐待兒童要從重處罰”。同時還呼吁全國人大盡快推動“禁止虐待兒童”的相關立法工作,預防和減少虐童現象的發生。

  “家暴事件”不應是某家某戶的“家務事”。作為祖國的花朵,為兒童成長提供安全、健康快樂的社會環境,既是政府應盡的職責,也是全社會每個人應盡的義務。據新華社

  鄰居來電:

  這個父親打孩子,下手太重了

  “我從來沒見過父親這麼打兒子的,扇耳光,用拳頭打頭,用腳踹,把人按倒后用手肘拷……”徐先生住在陽陽家對面,他說:“經常看到這個娃娃被打,有時候一天會被打很多次。”

  “用皮帶,用棍子,用衣架打,有一次,一個衣架被打斷了。最早娃娃被打的時候,還會大哭,娃娃現在被打已經一聲不吭了。”

  長期租住在對面旅店的韓先生也証實了此事,“一周至少會打兩三次,那個當爸爸的出手太重了。”他搖著頭說。

  旅店樓上的住戶李女士感到憤怒和不解:“我自己也有娃娃,15歲了,就算娃娃再做得不對,你也不能這樣打。”

  記者調查:

  8個小時,他被打了17次

  3月30日中午,成都商報記者來到陽陽家對面的旅館房間內。在記者觀察的8個小時裡,陽陽被父親和母親一共打了17次。被腳踹、被扇耳光、被抓住頭發撞牆……

  中午12點17分,陽陽的父親———一名穿著白襯衣的男子出現在陽台上。他情緒激動,走上前去就是一耳光。12點19分,他抓住陽陽的頭往牆壁上撞。12點25分,男子從陽台進入房間。12點49分,他叼著煙再次來到陽台,他又扇了陽陽兩個耳光。之后,他再次走進房間,僅僅1分鐘,他再次來到陽台,揪住娃娃的臉在陽台上轉圈。

  下午1點,男子拿走放在陽台上的皮鞋,穿上西裝出門了。他出門后在小區的棋牌室打麻將。

  毆打並沒有結束,下午6點,陽陽的父親和一名中年婦女回到家開始做飯。6點08分,男子拿著一把菜刀走上陽台,他大聲罵了幾句,揮舞著手中的刀,一腳將陽陽踹倒在地。

  隨后,中年女子來到陽台上,狠狠地打了陽陽4個耳光。陽陽被打得幾個趔趄,幾乎摔倒。此時,男子也過來用腳踹踢陽陽。下午7點17分,父親再次走上陽台,他重重地、連續地扇了陽陽9個耳光,並把陽陽拖入屋內。在屋內,男子找到一根長約1米塑料棍,朝陽陽抽打過來。“沒人同情你,你快去死。”男子邊打邊喊。

  住陽台上

  沒吃午飯,也沒吃晚飯

  這個陽台似乎成了他的牢籠,整個下午陽陽沒有邁出陽台一步。大部分時間他背對著陽台,站得筆直,偶爾會看看外面的世界。中午,陽陽的父親和中年婦女在屋內吃飯,但是沒有叫他﹔晚上6點30分左右,兩人在屋內吃飯,他還是站在陽台上。直到晚上7點40分,兩人吃完飯再次出門,陽陽才從陽台上進入房間。他端著一個碗,試圖在廚房尋找食物。

  陽台通往廚房的門被關上,我們不知道,他最后有沒有找到吃的。直到晚上8點20分,他再次出現在陽台。10分鐘后,他躺在地鋪上,開始睡覺。夜雨寒風中,他進入夢鄉。

  探訪

  他睡在陽台地鋪上

  臉上、臀部、大腿有淤青

  3月31日上午,在目睹14歲陽陽被父親暴打后,成都商報記者報了警。當地派出所民警來到出租屋,將陽陽與他的“阿姨”李麗君(化名)帶走,隨后,陽陽的父親劉國全(化名)也來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一起前來的還有當地社區的工作人員,“我們之前沒有聽到任何人反映這個情況。”一名社區工作人員說,“如果情況屬實的話,這個父親太不應該了,對娃娃怎麼能下這種狠手?”

  陽陽的家是一間簡陋的合租房,陽陽的父親和“阿姨”租住其中一間。這間房外的一處露天陽台上,鋪著一床草席,草席上亂七八糟地堆著被褥和衣物。14歲的陽陽正坐在床鋪上,對於他來說,這就是他的臥室。

  陽陽臉部浮腫,整張臉上布滿青紫的淤痕或抓痕。民警撩起他的衣服,他的背部、臀部、大腿、小腿等多個部位,存在大量淤青的傷痕。“這是用什麼打的?”一名民警問。“衣架。”陽陽說。

  陽陽說,他從2011年來到成都,因為父親租的房子小,他隻能住在陽台。一年多前輟學后,他幾乎沒再出過家門﹔他每天吃兩頓飯,早飯和晚飯﹔當被問到父親是否經常打他時,他說“不是,是犯了錯才打。有一次我煮面,把家裡的剩菜吃了,被爸爸打了。還有一次我掃地不小心踩到阿姨的拖鞋,被打了。”

  而這一次,他被打的原因是,偷了合租戶的6節香腸。在被問到為什麼去偷香腸吃時,他說:“我餓。”

  對話陽陽

  為啥總被打?

  陽陽:我餓了,偷了隔壁鄰居的香腸

  成都商報記者(以下簡稱記者):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住在這兒的?

  陽陽:從2011年開始,有兩年多了。

  記者:你平時都睡哪兒?

  陽陽:就住在陽台。爸爸住的房間太小,我就隻有睡陽台。

  記者:冬天也住在陽台?你覺得冷嗎?

  陽陽:冬天我穿毛衣睡覺,我把厚棉絮蓋上,就不冷了。

  記者:那天我看你沒吃飯,你平時都這樣嗎?

  陽陽:平時早上我都煮面吃。中午爸爸出去了,??(李麗君)在屋裡,她會把陽台的門用繩子綁住。我進去不到,就吃不成。晚上爸爸回來了,我可以吃飯。

  記者:昨天我們看到你被爸爸打,他為啥子打你?

  陽陽:因為我偷了隔壁的香腸吃了,他們很生氣。

  記者:為什麼要去偷別人的香腸?

  陽陽:(沉默了一會)因為我餓。

  記者:平時爸爸經常打你嗎?

  陽陽:不是。我犯了錯才打。

  記者:都是犯的哪些錯誤?

  陽陽:有一次,我掃地的時候踩到了??的拖鞋,爸爸打了我一頓﹔爸爸的飲料沒喝完,放在家裡,我喝了一蓋子,也挨了打,鼻血都被打出來了﹔吃面的時候把家裡的剩菜吃了,爸爸打了我﹔今年過年的時候有200塊壓歲錢,我用30塊錢買了玩具槍和火炮,爸爸說我亂用錢,打了我。

  記者:他都用什麼打你?

  陽陽:用門口的棒棒,還有衣架,扇耳光,用拳頭打臉。

  記者:他打你的時候多嗎?

  陽陽:今年可能挨了七八頓打吧。他有些時候在外頭遇到比自己更大的官,受了氣,喝了酒回來也會打我。

  記者:那你還願意和他們住在一起嗎?

  陽陽:他們如果不打我,我還是願意和他們一起。

  記者:爸爸說你犯的那些錯,是不是事實?

  陽陽:是。

  記者:那你知道爸爸為啥打你了嗎?

  陽陽:知道,因為我做得不對。

  記者:怎麼個不對呢?

  陽陽:恨到(強迫)人家借錢,是搶劫﹔偷人家的香腸,是偷盜﹔燒人家的房子,是放火。

  記者:那為啥還要去做呢?

  陽陽:借錢是因為自己沒錢,偷香腸是因為自己餓,燒房子是因為那個婆婆說我,我心頭不安逸(高興)。

  記者:小時候爸爸不在老家,你會想爸爸嗎?

  陽陽:會,經常想。

  記者:那你喜歡爸爸嗎?

  陽陽:(沉默)

  對話父親

  為啥老是打?

  父親:偷摸搶樣樣來,簡直拿他沒辦法

  下午三點,劉國全來到派出所。說起為何要打兒子,劉國全充滿無奈:“這個娃娃的問題實在太多了。”

  劉國全說,他們租的是一套三的房屋,住了三家人。孩子偷吃香腸一事,引來鄰居和房東的不滿,要求他們一家搬走。這讓他大為光火,便將兒子收拾了一頓。那為何會連續多次、甚至用塑料棍打孩子呢?劉先生說,因為每次教育兒子時,兒子都是“低著頭,不說話”,“問他曉不曉得錯哪裡了,曉不曉得該怎麼改,他都悶起,看著就來氣。”

  劉國全列數了兒子的種種劣跡。有一次,孩子偷吃了鄰居家的熟油海椒,然后又倒入大量鹽巴,惹得鄰居上門質問﹔再有一次,孩子用剪刀剪壞李麗君的褲子,並將其一雙新鞋子的鞋底戳爛﹔還有一次,鄰居的洗發水不見了,后來証實是被兒子拿走了。

  劉國全說,有一段時間自己在攀枝花一帶跑業務,因為擔心兒子出狀況,他將兒子一並帶上。但一路上,兒子都沒讓他省心。在攀枝花,兒子曾偷偷溜出去耍了個通宵﹔在涼山,兒子溜出酒店偷玩具、偷薯片。另外,娃娃在學校讀書時,曾向低年級同學“借錢”。

  去年春節前,劉先生托親戚將兒子帶去廣州,希望他可以學到一門手藝,但很快親戚就把兒子帶回成都。在廣州,因遭到一位老太太的數落,兒子拿著打火機兩度要燒老太太的房子。

  上述種種表現,也得到了陽陽本人的承認。

  記者:發現孩子的問題,有沒有跟娃娃溝通過?

  劉國全:我每周隻休息一天,晚上六七點才回家,溝通確實很少。

  記者:畢竟是自己的親生娃娃,怎麼會下這麼重的手呢?

  劉國全:你說得對,自己的娃娃,咋會忍心打嘛,但確實忍無可忍了。有時候氣得遭不住,要不是看他還是條生命,真的都不想要了。

  記者:但事實証明,你用打的方式並沒有讓娃娃變乖。

  劉國全:我也曉得打(娃娃)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我也無奈啊,不然咋整呢?說他又不聽。

  記者:你覺得原因在哪呢?

  劉國全:小時候我們沒在他身邊,可能有一定原因。

  記者:那以后是否打算換個方式教育娃娃呢?

  劉國全:婦聯的老師說聯系了心理專家和教育專家,我願意跟專家交流一下,看看娃娃的問題出在哪裡。也讓他們給我一些建議。

  最新進展

  婦聯:將安排心理專家與父子溝通

  3月31日,金牛區婦聯聞訊前往撫琴派出所,介入調查此事。婦聯工作人員認為,孩子可能在心理方面需要疏導教育。更值得反思的是劉國全的教育方式太粗暴。因此,婦聯將安排心理和教育專家與父子倆溝通,希望他能調整自己的教育方式。

  婦聯工作人員認為,當務之急是要為陽陽重新建立良好的生活環境和教育環境。“教育環境可以再找一所學校來接收他,但生活環境要想變更,操作難度較大。”

  3月31日下午,在婦聯、律師和派出所的多方努力下,劉國全承諾願意跟專家溝通,並調整自己的教育方式。陽陽保証改掉一些壞習慣,不再惹爸爸發怒。

  律師:盡快建立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

  對此,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蒲虎認為,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

  “但從實際來看,該規定太過簡單籠統,缺乏操作性,具體實施案例的極少。所以建議盡快‘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確保“剝奪監護權”的現實可操作,保護兒童合法權益。”蒲虎說,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首先,明確規定監護人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究竟到了何種程度,才能‘剝奪監護權’﹔其次,‘剝奪監護權’究竟應由誰來啟動,有資格申請‘剝奪監護權’的‘有關人員、單位’除了近親屬和基層組織外,還包括哪些?有沒有先后順序? 最后,法院裁決‘剝奪監護權’是永久剝奪還是暫時剝奪,被剝奪的監護權是否可以重新恢復?在‘剝奪監護權’后,兒童如何監護,相關配套機制的建立?”(記者 胡挺 蔣超 攝影記者 王勤)

  

(責編:龐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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