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5 07:22:00|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天寧寺
承認違法在先但有苦衷
昨天,天寧寺方丈法恩解釋稱,2007年天寧寺恢復為宗教活動場所。她認為,宗教場所需要具備使用功能,包括宗教活動的范圍、人員的食宿場所和辦公的條件。
她指出,天寧寺塔北側的平房是2004年僧人自籌資金蓋的臨時生活用房。因為當時資金緊缺,靠拆廠房的破磚爛瓦搭起來,甚至沒有地基。水、電都是臨時的,有些電線是撿拆下來的舊電線裝的。時至今日,房子出現了巨大的安全隱患,漏電、漏水、漏風。前年有一個小師父在洗澡時觸電,嚴重影響了人身安全。此外,她指出,天寧寺隻有一個殿堂供信眾過宗教生活,因為是文物,大殿不能接暖氣和空調,信眾要飽受冬天嚴寒夏天酷暑的環境困擾。
為此,天寧寺的信眾用三四年的時間籌集了近千萬的資金,希望改善居住環境,擴大宗教活動場所的范圍。
“蓋這個房子,我們確實沒有向文物部門申請,是我們違法在先。但希望市政府、文物部門在后續處理時充分考慮我們現實存在的情況。”法恩說。
【鏈接·天寧寺檔案】
天寧寺位於西城區廣安門外濱河路天寧寺立交橋旁,是北京市佛教協會管理的宗教場所之一。寺中的天寧寺塔為遼代時所建,是北京最高的密檐式磚塔,為今日北京最珍貴的建筑藝術遺物之一。
1988年1月,天寧寺塔被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1年到1992年曾大修天寧寺塔。2002年,作為北京市人民政府該年承諾的“60件實事”之一,天寧寺修復工程開工。2007年7月7日,天寧寺宗教活動場所頒証儀式在該寺舉行,自此該寺正式恢復宗教活動。
紀檢部門已介入或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北京市文物局監察執法隊隊長趙建明
京華時報:按規定,這個建筑一般會怎麼處理?
趙建明:如果說有特殊情況,那另當別論。但是依法說,違建就得拆。文物局一定會督辦到底。
京華時報:對於天寧寺一方“原有建筑影響人身安全”的說法您怎麼看?
趙建明:人的生命當然是最重要的,但安全問題不是隻能通過起樓來解決的。很多文物也存在常年失修的安全隱患,我們也只是修繕,沒有說把文物建筑改成四層樓吧?原來的房子危險,可以加固、修繕,但都需要上報。
京華時報:但是她們認為上報獲批的可能性很小,事實是這樣嗎?
趙建明:為了維修來報批,跟要蓋樓報批,兩者的要求、審批效率和對文物保護的影響是不同的,我們既考慮到生命安全,又要考慮到文物安全,也完全可以兼顧。如果以加固修繕申報,可以得到文物部門更多的理解。國保單位裡面這麼大體量的違法建筑,什麼手續都不辦就建了,那以后的文物保護工作怎麼辦?文物法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京華時報: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趙建明:這次市紀委監察局駐市文物局紀檢組監察處也一同來調查行政違法的細節,調查這個事情的責任人。如果說有人的責任我們會通過監察局追究。至於違法行為,將依法辦理。下一步根據案情,我們將有針對性地採取查處措施。
想封頂了再停工不願浪費信眾的捐款
天寧寺方丈法恩
京華時報:在寺裡蓋這個房子時是否知道在文物保護范圍內施工要審批?
法恩:我以為我們以前這裡就有房子,只是把臨時居住的小院變成樓房,就不用批了。
京華時報:后來有關部門兩次下發了停工通知,為什麼至今沒有停?
法恩:現在是雨季,按照工序,如果現在停了,過一段時間就鏽掉了,資源都浪費了。我們想要封頂了再停。因為這個樓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們省吃儉用摳出來的,那些退休的老頭、老太太一分一分捐的,不能浪費這筆錢。能不能把防水做了再停?水泥隻要一澆灌,再下雨也不怕了。政府讓停就停,我們不會再繼續抗法,知法犯法。
京華時報:有沒有想過既然是違法的,繼續施工,將來拆除也是一種浪費?
法恩:浪費錢合適還是死倆人合適?今天這種下雨天,原來那個房子很有可能牆就塌了。
京華時報:如果只是為了改善僧眾居住條件,原來的僧人生活用房隻有五六百平米,現在為什麼建2200平米的建筑?
法恩:天寧寺恢復的是宗教活動場所,必須要帶領信眾搞宗教活動。這個樓蓋好以后,特別是中間這個大殿能夠對天寧寺搞宗教活動帶來很大的發展空間,大大提高天寧寺的文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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