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7 07:57:03|來源:錢江晚報|字號:
特例只是一種變相的“開后門”
應用制度化來確保各方利益
其實誰都知道,那些頂級的體育明星往往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但在國際體壇,很少有人敢強行地無償佔有這些商業利益,而是更傾向於以合作商業開發的方式來獲得“雙贏”。
例如EA公司出品的《NBA live》系列游戲,在其中的幾款作品中,由於沒能獲得喬丹本人的授權,隻能按照喬丹的個人特點制造出一位被命名為“Player”的無肖像球員,不敢擅自使用喬丹的肖像,否則等待著他們的將是嚴厲的經濟懲罰。
與國際體壇相比,中國現行的舉國體制幾乎將運動員,尤其是優秀運動員所有的利益與權益都“一網打盡”。這種借“舉國體制”之名行侵權之實的行為,非但不具有合理性,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腳。
如何來處理這種情況呢?其實一些職業化程度較高的項目已經給出了回答。比如女子網球項目近年來實施“單飛”的過程中,採取了運動員與相關部門簽約的做法。相關部門可以分享到一定比例的商業收入,但與此同時,也必須賦予運動員充分的自主權。
回到林丹的“單飛”,如果真是一種大膽的改革,那麼應該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國家隊贊助商的利益如何保証?運動員自主商業開發的邊界在哪裡?國家隊對運動員的約束性又體現在何處?……總之,用制度化規范化的方式來確保各方利益。
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的特例不應該只是針對某個運動員,而應該是針對所有的運動員群體,否則,便不是進步,而只是一種變相的“開后門”了。
(來源:錢江晚報)
單飛,丹麥羽毛球,代表國家隊,球員,女子網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