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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一管委会主任借帮人买官敛财

2012年09月17日14:24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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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担任副科级领导,28岁成为乡党委书记,39岁升迁为人口逾百万的泗县县长。不到10年光景,他又再次受到重用走上副市级领导岗位。本该书写年轻有为、奋斗不止的人生,却因为权力与金钱的错位,让贪欲迷失了自己。近日,经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宗元受贿一案。

“想到自己由一名党的干部,变成一个十足的金钱奴隶时,怎不觉得羞愧难当,为人所不齿?”王宗元在其悔过书中这样写道。17年的任职期间,王宗元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多达36次,涉案金额共计480余万元。他曾在岗位上作出贡献,但随着一次次的权钱交易,一笔笔的巨款流入,尝到了“甜头”的王宗元私欲不断膨胀,在这条畸形的金钱追逐路上越走越远。

28岁时已经尝到“甜头”

现年49岁的王宗元系安徽省砀山县人,原任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2岁时,王宗元就当上了副科级干部,当时的他可谓年轻有为,在工作岗位上也是尽心尽力。而这一切,随着一次升迁开始改变。

28岁时,王宗元开始担任乡镇党委书记。随着手上权力的扩大,托关系办事的人开始找上门来,王宗元开始把权力当做聚敛钱财的“法宝”。

从1994年开始,王宗元与安徽利民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殷继良开始权钱往来。尝到了甜头的王宗元与殷继良建立了长期交易关系,殷继良也成为其最大的行贿对象。

之后的17年间,王宗元利用担任砀山县朱楼镇党委书记、李庄镇党委书记、宿州市建委和住建委主任的职务之便,先后7次共收受殷继良79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为其在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

职务升迁胃口越来越大

在权力寻租这条道路上,刚开始只是尝尝甜头的王宗元,随着之后的一次次升迁,胃口越来越大,最终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

2003年至2004年,王宗元利用担任萧县人民政府县长的职务之便,先后3次共收受萧县工商联主席杨蕴秋“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万元,为其在解决学校用地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4年至2011年,安徽步强饲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书玲夫妇,为解决公司用电、办理土地使用证、银行贷款等找上了王宗元,先后6次“孝敬”了12.5万元后,事情顺利解决。

“有问题找王宗元”,很快就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而这一现象在其担任宿州市住建委主任期间达到巅峰。

纵观王宗元36起涉嫌犯罪的事实,有21起是发生在其担任宿州市住建委主任期间,且收受贿赂金额高达395万元,占其所收受贿赂总额的82%。

在2007年至2011年,王宗元利用职务之便先后9次共收受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炳喜、乔志刚“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8万元,为其在承接工程、加快拆迁进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等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中秋节和年底,王宗元收取宿州皇冠家居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克勤两根金条(价值人民币19.1万元),为其在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提供帮助。

(责编: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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