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
孝心不差钱差时间
发“孝工资”虽好,每年一次“孝心假”也许更是职工所期盼。
公司直接向职工的父母发放“孝工资”,这样只对不孝之子有作用,对于孝子反倒越俎代庖,多少还有点“子女不自觉”的感觉。“孝工资”的发放对象据称为公司全体员工的父母,我纳闷的是,职工父母过世如何发放?不发显然有失公平;更有深层次的问题是,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矛盾,且既不为人知又难以启齿,此举可能介入了职工的私密家事。
在外工作的子女多有切身的体会,孝心不能充分表达,往往不是差钱,而是差时间。我们最愧疚的,往往不是没有给老人寄钱,而是没有陪伴老人。“孝工资”让职工尽的是物质之孝,“孝心假”能满足老人更缺乏的精神需求。如能给职工放“孝心假”,职工再亲手捧上“孝工资”,则“孝工资”就不再是硬邦邦的数字,而是更富有温情的孝心表达。
在各类休假的名目中,与“孝心假”最接近的,当数“父母假”。目前我国休“父母假”通常执行的是四年一次的标准。在一年一次带薪休假都难以落实的情况下,“父母假”的落实就很成问题了。就算“父母假”能够落实,我们陪伴父母的时间以四年为一周期来计算,实在太久远了。四年时间,不说阴阳两相隔,也足以让青丝变白发。父母在翘首盼望子女四年一归时,金钱难以安慰其思儿之情,如果能够选择,相信天下父母多愿舍弃几百元钱的“孝工资”,来换得子女“年年归”。 罗志华
延伸
民企倒逼敬老正能量
百善孝为先。所以,围绕着弘扬慈孝文化、展示社会担当,其实各地一些企业早就尝试设立和推出了“孝礼物”、“孝奖金”或“孝工资”。只不过,像山东滨州市的这家民营企业那样,每月都额外给员工父母发放200至500元的“孝工资”,且至今已投入了近5000万元“专项费用”的,倒确属凤毛麟角、尚不多见。这样的“以孝为媒”、凝聚人心之举,倘若被疑作秀,一个最好的回应便是——你也试着来秀一把!
企业逐利天经地义。而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即使它的“孝工资”发放规模,无论在广度及力度上都令人惊叹,要说也并不需要刻意去遮掩其“笼络人心”的久远图谋。民企“孝工资”除了让直接受益的员工父母,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另一层面的“孝敬之暖”,事实上,它也必然起到一种超越企业、倒逼社会的敬老“正能量”。
关爱老人、传承孝道、推进文明,原本就是一个民族和社会的共同道义与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连民营企业都在不遗余力地坚持发放“孝工资”,作为那些公职单位与部门,难道因着“无钱可发”,便能心安理得地置身事外、漠然视之?在我看来,任何时候,常以“教育、管理、引导”为己任的“单位中人”,显然更该在许多方面“走在前头”。故而,就慈孝和敬老而言,就不应只盯着民企“孝工资”里“钱”的因素,而更要深深体会与领悟这当中“情”的感召,见贤思齐、因“位”制宜地拿出自己的“扬孝”亮点,着力汇聚敬老“正能量”的汩汩暖流。
尽孝当然不能寄望于设立一份“孝工资”。但应看到的是,在我国正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世界唯一60岁以上人口过亿的国家,而且即将达到2亿的现实语境下,类似民企发放“孝工资”的敬老实招和妙招,不是已经很多,而是还很稀少。对于这样的民间榜样与草根力量,倘若也缺乏足够敏感,无意挖掘其正面激励,即使平时弄上再多的敬老“虚戏”,恐怕也是事倍功半、难近“实需”。司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