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警处警快,调集警力快,调查走访快,收集信息快,寻查行动快——5年来,广东公安机关共解救被拐儿童2000余名,解救被拐妇女1300余名。 |
为了实现这一理念,广东省公安机关首先瞄准了立案环节。以往,出去玩耍的孩子久久不回,家长除非拿出确凿证据证明失踪人有被拐卖嫌疑,否则须等上24小时才能立案,相当部分的案件作为治安案件来处理。事实上,儿童失踪的最初几个小时是查找失踪人员、发现线索的黄金时期。
“我们办案的时候就发现,有些人贩子十分狡诈,他们能在短短几小时内,将被拐的孩子送到另一个城市。”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说。
广东公安机关开始思索如何建立打拐长效机制。其中一条就是科学立案:以6小时为临界点立案,即如果在6小时内仍找不到失踪儿童的,就立为刑事案件处理。有关人士表示,若该制度建立起来,对第一时间及时调度资源、有效挖掘线索、快速破案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此,广东省公安厅从2009年开始试行多警种联合快速寻查机制,并于2010年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具体来说,快速寻查机制就是接到儿童失踪报警后,立即启动刑侦、治安、巡警、交警、派出所等多警种、部门联动快速寻查。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杨江华说:“建立快速寻查失踪儿童机制,就是要突出一个‘快’字:接警处警快,调集警力快,调查走访快,收集信息快,寻查行动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