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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禁止行政权力“强制平坟”【2】

2012年11月20日12:46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摘要:禁止民政部门强制平坟相对容易,但禁止地方政府强制平坟则有一定难度。

按理说,应该禁止一切行政权力强制平坟,包括免职、停课等强逼手段。而且还应该明确规定,如何处理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等问题。新《殡葬管理条例》只规定“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有效果怎么办?另外,如果民政部门违规强制平坟,该如何处罚?这些问题同样需要明确规定。

看到强制平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强制拆迁。无论是强制平坟还是强制拆迁,都是因为土地利益。众所周知,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强制拆迁,却屡禁不绝。因此,禁止强制平坟的效果也让人忧虑,比如,民政部门就可以把强制平坟的责任推卸掉。再加上规定只是禁止民政部门,对“强制”方式没有明确,效果也让人忧虑。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对违规土葬、乱建坟墓,如果需要强制平坟应当由司法机关来强制,这样的制度设计值得肯定。

在笔者看来,对待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土葬习俗,应该多些理解、多些尊重、多些引导,不可轻易定性为“违规土葬、乱建坟墓”。如果存在故意的违规土葬、乱建坟墓,也要通过财政补贴迁坟的方式来解决,不可采取强制手段,即使需要采取强制手段,应该是司法强制,而不是行政强制。

事实上,今天一些人对待土葬的观念已经有所改变,很清楚土葬占用耕地资源。但是,并不是所有人观念更新,这就需要政策鼓励和慢慢引导,切忌为了土地利益不顾一切进行强制平坟。笔者认为,土葬完全可以保留一部分以尊重传统文化减少社会矛盾,关键在于如何为土葬设计合理的政策和地理位置。(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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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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