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7517.01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6069.04亿元。其中: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313.4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8%,增长5.8%。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354.63亿元,完成预算的88.1%,增长8.1%。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4203.57亿元,下降10.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893.87亿元,下降1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418.1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72.84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479.66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2.01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49.87亿元。
(四)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努力做好并不断改进财政工作。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营改增试点由上海扩大到北京等9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增强基层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保障,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达到1075亿元,比2011年增加300亿元。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2012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按期偿还。清理化解基层政府性债务取得明显进展。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预决算,在公开“三公经费”2011年财政拨款决算数和2012年预算数的同时,还公开了相关实物量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时间相对集中、格式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