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说,法治重庆的建设、政府行为的法制化、司法部门执法的法制化都应该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予以强调。
刘贤摄(中新社发)
3 系统构建制度之“笼”
制度反腐呼声既高,制度之“笼”如何构建,同样是代表委员们十分关心的话题。
“这个‘笼子’自然就是法律机制。我们要修改和完善现在的法律机制。我们不仅需要有党纪,还需要立法、行政规定。不同层面都必须做好这个事情。”韩德云说。
“一方面是反腐力度的明显增大,另一方面却是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这说明我们已有的反腐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王长江说。
王长江指出,屡禁不绝的腐败现象表明,用零打碎敲的措施进行约束,就好比堂吉诃德用长矛大战风车,远远不足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就拿建笼子作比喻,有了一条条栏杆,从正面看,好像腐败已经被关在了笼子里,但绕到侧面看,发现腐败并没有被拢住,还是可以钻出来‘吃’人的,这就说明这个笼子不是立体的,还不构成笼子。”王长江说,“我们现在说制度反腐很重要,但一定要认识到,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单个制度要素的建设。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反腐制度不是平地起楼从头开始,而是在现有的政治体制条件下进行,每个制度要素在进入这套体制时,都会和原有的各个要素发生碰撞、博弈。因此,严格说来,所谓制度,应当是新增的制度要素和原有的体制环境、已存在的各种要素进行博弈后达成的一种平衡状态。现阶段,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完善顶层设计,对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梳理,把纵向权力制约、横向权力制约和非权力对权力的制约统筹起来,以形成多元化监督约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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