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新一轮大部制改革由此开启。在本次大部制改革中,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