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万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叶国彪透露,由于不允许对未成年人进行处女膜破裂的鉴定,法医只能对受害未成年人进行受伤创伤鉴定,记者追问“如果未进行处女膜破裂鉴定,为何公布处女膜完整的医检报告”? |
□释疑
刑诉法专家解析案件4点问题
处女膜完好不等于没有性行为
(受访者: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
1
以猥亵罪批捕是否合适?
洪道德表示,在目前未判定强奸与否的情况下,现有证据已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猥亵儿童罪,可以暂时能确定的罪名采取相应措施。逮捕的罪名绝不等于以后必须认定的罪名,在之后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可以根据发现的新证据,来作出罪名上的改变和认定。
“虽然我们认为有可能是强奸罪,但可能公安机关目前获取的证据还不足以形成这样的认定。”洪道德说,“因此我个人认为现在以涉嫌猥亵儿童罪逮捕这两个人是合适的。”
2
处女膜与强奸有无关系?
对于万宁警方以女生处女膜没破裂,判定在开房期间双方未发生性行为一事,洪道德教授表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不得以女子的处女膜是否破裂,判断是否发生性行为标准。“处女膜没有破裂,顶多能说明性行为没有造成处女膜破裂。目前,医学上无法确定处女膜破裂与是否有性行为之间的关系,因为性行为不一定造成处女膜破裂,而处女膜破裂也有可能是由运动等其它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