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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例副省部级高官腐败案剖析:超6成带病提拔

2013年05月28日10:10来源:京华时报字号:

摘要:日前,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编审田国良就高官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指出研究发现腐败高官八成受贿。所选案例中,约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获提拔。

    贪官落马分析图

  贪官落马分析图

  日前,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编审田国良就高官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指出研究发现腐败高官八成受贿。所选案例中,约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获提拔。

  受贿罪居多占八成

  田国良此前完成了《省部级干部腐败案例研究》科研课题,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或“享受副部级待遇”)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进行剖析。

  他介绍,这103个案例中,从罪名来看,受贿罪居多,共89例。从地域来看,地方占75例,中央国家机关15例,银行系统6例,其它中央国有企业7例。中央企业、银行金融系统、铁道系统、公安司法系统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官腐败案例相对较多。

  从职务来看,案发前担任副省长(或直辖市副市长、自治区副主席)的居多(21例),其次是省人大副主任(12例)和省(自治区)政协副主席(7例)。其中,有4例曾属“党和国家领导人”,另有15例曾是正省部级,有3例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有7例曾任中共中央委员(其中1例同时曾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有13例曾是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从量刑来看,死刑6例,死缓27例,无期徒刑17例,有期徒刑44例。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约占已判案例的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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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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