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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城市内涝不得有人员伤亡【3】

2013年07月13日06:53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昨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要编制并报送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住建部还印发编制大纲,称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资料图

  亮点3:明确了城市内涝防治标准

  对于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具体定义,此次住建部也给予了明确。通过采取综合措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36个大中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地级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

  此外,住建部还要求,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最大程度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系统和水环境的影响,旧城改造后的综合径流系数不能超过改造前,不能增加既有排水防涝设施的额外负担。新建地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性地面的比例不应小于40%。

  住建部明确城市内涝防治标准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36个大中城市) 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

  地级城市 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

  其他城市 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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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丽霞、于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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