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新加坡云南吉林红色记忆南粤鲁东中原创投成渝书画赣鄱旅游IP电视华商纸媒滚动

海外网海外网>>时政>>海外网专稿>> 正文

德国人的历史观是如何炼成的【2】

2014-07-10 15:29:00|来源:海外网|字号:

二战之后,一些学者对“独特道路”历史观开始反思批判,形成了战后的批判史学学派,他们认为,同英法等西方国家相比,德国从19世纪以来的发展道路是不正常的。当然,这种历史观在德国的确立并非一帆风顺。1950年代,保守派历史学家格哈德·里特就强调,没有必要检讨德意志民族的问题,罪责应由希特勒个人承担。批判史学派则对此进行了猛烈回击。

1970年后,这种批判性的“德意志独特道路”历史观逐渐成为德国史学界的主流。汉斯·乌尔里希·塔默直言不讳地指出,“联邦德国的历史学并没有如1918年那样回归民族仇恨,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它学会了自我批评,检讨提问的方式”。 至此,这种严谨、客观的反思性的历史观才在德国确立下来,并引导了德国二战后的诸多忏悔措施,最终在欧洲放弃“独特道路”,走上了欧洲一体化的道路。

正是自我批评的历史观得以确立,德国历史博物馆中希特勒第三帝国和“两德分治”那段历史才能毫无遮掩饰地保留下来。而曾经的柏林墙,也成为了一件艺术品,作为德国冷战时期的鉴证,告诫现在的年轻人勿忘历史,勿蹈历史覆辙。

不仅如此,正视历史还被德国人写进了法律。

1953年,西德政府通过第一个战争受害者赔偿法,规定凡在二战中受到政治、种族和宗教迫害的,均可得到赔偿。德国政府还同有关国家和犹太人组织签订一系列赔偿协定。除政府赔偿外,纳粹时期曾强迫外国人和集中营囚犯做苦役的大公司,如大众、宝马、西门子等也进行了赔偿。

此外,德国《刑法》第130条第三款规定,“以扰乱公共安宁的方式,公开地或在集会中,对纳粹分子执政期间实施的《违反国际法之罪名法典》第6条第1款所述的犯罪行为,予以赞同、否认或粉饰的,处五年以下监禁或罚金。”还有第四款也规定,“以扰乱公共安宁的方式,公开地或者在集会中,对纳粹党执政期间的暴行与专政、予以赞同、否认或为其辩护的,并因此侵犯受害者尊严的,处以三年以下监禁或罚金。”

同时,德国也极其尊重战后国际协定,承认战后边界,放弃了领土要求。1970年,联邦德国与波兰签订了《华沙条约》,确认奥得—尼斯河为德波永久边界;1973年,德国又与捷克斯洛伐克签订了《布拉格条约》宣布1938年导致纳粹德国吞并苏台德区并进而侵占整个捷克的《慕尼黑协定》无效;1990年德国统一后,重申对邻国没有领土要求。

古人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德国人确实非常喜爱读历史,并且很少回避历史的阴暗面。也许正是德国人民这种对历史集体反思的态度和氛围,让德国政府更敢于直面历史,为欧洲乃至世界的和平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并将这种品质一代一代传递下去。(贱子颖儿)

(责编:黄达)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德国 历史观 二战 日本 大国 自卫权

评论时政国际娱乐文史地方华商

热图>

最新热点>

中共中央领导人的军装照(组图)

娱乐炫图>

最新排行 >

史海钩沉>

精选图片>

视频>

论坛热帖>

猜你喜欢>

最美中国名校“校花”巡礼--北京篇 (高清)

江泽民胡锦涛等卸任领导人都在哪露面(组图)

评论|时政|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新加坡|云南|吉林|红色|南粤|鲁东|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赣鄱|IP电视|华商|纸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