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7 00:00:00|来源:新华网|字号:
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蒋艳萍(副厅级)受贿、贪污、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长沙市中院公开宣布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蒋艳萍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对被告人蒋艳萍受贿所得赃款187.4589万元、贪污赃款72.4981万元、介绍贿赂赃款100万元、违法所得85.69万元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493.64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图为蒋艳萍在法庭上。(图片来源:羊城晚报)
双规 女贪官 张改萍 中国法院网 糜烂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