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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原副主席劉卓志賣官內幕披露【2】

2012年07月16日15:31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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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巍曾在自治區司法廳工作,在《內蒙古法制報》做過記者,后調回司法廳任紀檢組副組長。宋巍在晚於其夫一年的2002年調任錫盟政法委副書記,2008年隨夫調往呼市任職。宋巍在錫盟政法委時分管政治部和執法監督。

目前,宋巍被另案處理。

1  提拔市委書記先后收受64萬

最早的賣官交易起於2003年。這一年,有兩個人直接或間接地找到了劉卓志。劉卓志的下屬牛志美是其中一人。

牛志美1997年任錫盟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2002年任錫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自2003年起,擔任錫盟發改委主任一職長達4年。並最終於2007年爬上了錫盟盟委委員、錫林浩特市市委書記的位置。

牛志美的升遷,花了大把的錢,劉卓志提供了極大幫助。牛志美之前請托和事后感謝共17次給劉卓志或者通過劉卓志的妻子宋巍送去42萬人民幣和3萬美元(總折合64.686萬人民幣)。

2006年底,錫盟組織部門研究干部調整事項,牛志美意識到自己良機將至。他請宋巍向劉卓志轉達希望擔任錫盟盟委委員及錫林浩特市市委書記職務的願望,並和妻子一起前往劉卓志家中,將10萬元人民幣交給了宋巍。

據當時參與考察干部的工作人員回憶,2006年底,中共錫盟盟委空缺一個盟委委員的職位,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要求錫盟盟委推薦人選。正當錫盟組織部在醞釀人選時,劉卓志明確提出可由時任錫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牛志美擔任錫盟委員會委員,並兼任錫林浩特市委書記職務。此后,錫盟書記辦公會及錫盟委會議通過了劉卓志的提議。2007年1月,牛志美被任命為錫盟委委員,提拔為副廳級干部﹔同年2月,又被任命為中共錫林浩特市委書記。

之前的付出有了回報,牛志美不忘劉卓志提攜之恩。

在聽說劉卓志的女兒要出國時,剛一走馬上任的牛志美馬上和妻子一起,以幫助劉卓志解決其女兒出國路費為名,在劉卓志家給了宋巍1萬美元。2008年5月,牛志美又借陪同劉卓志赴美考察之機,在首都機場候機大廳轉機廣州白雲機場時,交給劉卓志1萬美元。2008年8、9月,劉卓志的女兒結婚,牛志美又托人將存有5萬人民幣的工商銀行銀行卡交給宋巍,取款密碼就寫在銀行卡的背面。

2010年11月底,牛志美因嚴重違紀在辦公室被中紀委工作人員帶走,案發時他已是“自治區鐵路重點項目協調辦公室副主任”。在牛志美被抓后不到半個月,劉卓志即被查。

2  選拔干部專門指定考察自己人

劉卓志被抓后,提到了一個行賄人——賈乘麟。此人曾任錫林浩特市城市規劃局局長。賈乘麟的提升依靠了兩個人的力量,除劉卓志外,還得到過牛志美的提攜。

與牛志美相同,自從2003年劉卓志主政錫盟后,賈乘麟便開始運作自己升職一事。

(責編: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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