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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研究室:當前反腐倡廉民調重要性凸顯

2012年09月27日09:04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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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已成為全國紀檢監察系統的重要工作之一。2010年到2012年,中央紀委監察部連續3年召開全國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會議。在今年的工作會議上,中央紀委副書記張惠新強調,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科學嚴謹的精神,切實做好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不斷提高科學性和權威性,為中央科學判斷反腐敗斗爭形勢、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反腐倡廉建設離不開廣大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將民意調查和反腐倡廉高度鏈接,已經成為近年來紀檢系統堅持群眾路線的重要實踐創新。從1996年至今,中央紀委研究室在反腐倡廉民意調查領域,已進行了17年的探索,他們有什麼樣的經驗教訓和成果發現?近日,中央紀委研究室負責人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詳談紀檢監察系統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這些年的探索歷程。

通過民意調查獲得的資料已成為判斷反腐倡廉形勢的重要參考依據

中國青年報:聽說你們做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有17年之久了,具體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

中央紀委研究室負責人:中央紀委監察部的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起步較早。1994年,時任中央紀委書記的尉健行同志就提出,“要建立科學的民意調查體系”。在當時來說,民意調查還是一項新事物,沒有什麼經驗做法可參考借鑒。為此,中央紀委成立了專門課題組進行研究,開始籌備工作。1996年,我們最先開始在天津、遼寧、甘肅、河南、四川、江蘇、廣東7個省(市)開展調查。到1999年,我們初步探索出了以反腐敗工作滿意度、重視度、信心度和遏制度為主要內容,紀檢監察機關自己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民意調查的路子。

隨著實踐的發展,我們對民意調查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也就更加關注調查的客觀性和中立性,我們開始嘗試委托專業機構就反腐倡廉有關問題開展專項調查。比如,就2000年判處成克杰死刑問題、2004年判處王懷忠死刑問題,委托國家統計局開展了快速民意調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盡管這兩項工作是臨時性的,但為后來委托國家統計局開展民意調查作了有益探索。從2005年開始,我們正式委托國家統計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民意調查。自2007年開始,我們又委托國家統計局對國有企業反腐倡廉情況開展專項調查。2011年,我們正式邀請國務院國資委,共同參與國有企業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從而形成中央紀委監察部和國務院國資委兩家一起,共同委托國家統計局,來開展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的“2+1”工作機制。

中國青年報:為什麼要將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作為中紀委當前一項重要任務來抓?

中央紀委研究室負責人: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工作之所以成為全國紀檢監察系統的重要工作之一,我想,這主要得益於我們對民意調查重要性認識的不斷深化。

一方面,民意調查是當今世界社會科學研究的重要方法,通過民意調查獲得的資料已成為判斷反腐倡廉形勢的重要參考依據。為什麼這麼說?以往我們在判斷反腐倡廉形勢、評價工作效果時,更多採用的是定性分析,缺乏量化考量。民意調查通過實証分析的方法,深入到群眾中系統收集、客觀反映他們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見,對反腐倡廉問題進行定量研究,以樣本推斷總體,彌補了定性分析的不足,為科學判斷反腐倡廉形勢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實踐証明,開展民意調查,運用好民調結果,對我們把反腐決策建立在廣泛民意基礎之上,更准確地判斷和把握反腐敗斗爭形勢,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另一方面,經過多年的實踐,我們也越來越深刻地體會到,民意調查在體察社情、傾聽民意方面具有的優勢。它已成為聯系黨和人民群眾的一座橋梁,是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進言獻策的重要途徑,在反腐倡廉建設領域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從某種角度來看,群眾是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最直接的受害者,他們對反腐倡廉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有發言權。因而,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反腐敗工作,就要深入了解廣大群眾的意願。民意調查為社會各階層直接表達反腐倡廉意見,提供了重要的渠道,有利於我們及時發現反腐敗斗爭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動向。在當前形勢下,反腐倡廉民意調查的重要性越來越凸顯,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人民群眾的參與積極性也越來越高。比如,在今年的國有企業反腐倡廉民意調查中,就有49.8%的受訪人員寫下了對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中國青年報:這項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中央紀委研究室負責人:經過17年的探索和發展,這項民調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成效。

我們知道,開展民意調查不是為調查而調查,而是要通過民意調查,為正確分析判斷形勢和改進反腐敗工作提供決策依據。為此,在調查中我們注重圍繞反腐倡廉中心工作、圍繞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來進行。近年來,我們先后開展了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三公經費”公開情況、國有企業“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等重點工作的調查,這對我們檢驗工作成效、發現問題、改進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比如,2008年的調查顯示,近八成群眾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工作表示滿意。這個數據充分說明了,黨和國家在應對“5·12”特大地震中的有關重大決策是深得民心的。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分析了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原因,為改進工作提供了有益建議。2010年的調查中,人民群眾對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滿意率,就有了新的提高。另外,我們在每年的民意調查中,還設計了與人民群眾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民生問題的題項,這為我們進一步加大對民生領域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加大對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的治理力度,指明了方向和重點。例如,通過近幾年的民意調查,我們發現在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中,“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排在第一位,我們就將調查中收集的群眾意見和建議,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反饋,為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在反腐倡廉民意調查機制完善方面,我們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1996年剛開始進行民意調查時,我們還是“摸著石頭過河”,調查是由中央紀委監察部自己組織開展的,調查對象也主要是機關干部。應該說這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后來,隨著對民意調查認識的深入,我們不斷掌握了民意調查自身的規律,就開始注重民意調查工作機制的完善。反腐倡廉民意調查就從紀檢監察機關直接調查,發展到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協調、統計部門具體實施﹔從主要面對機關干部,發展到面向全體社會公眾﹔從單純統計數據,發展到注重數據分析。其中最關鍵的變化,就是紀檢監察機關從直接調查者轉變為組織協調者,完全不干預統計部門的獨立調查。這種工作機制,能夠充分發揮專業調查部門在技術和業務方面的優勢,為調查結果的客觀公正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我們也注重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不斷提高反腐倡廉民意調查的專業化水平。在推進理論研究方面,我們先后召開了推進反腐倡廉民意調查科學化座談會、反腐倡廉民意調查改革發展研討會,邀請社會調查和廉政研究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研討,不斷深化對民意調查規律性的認識,不斷提高科學性、公正性。在實踐方面,積極鼓勵各地開展有關探索,一些地方圍繞反腐倡廉民意調查結果指數化和建立反腐倡廉建設科學評價指標體系等,進行了具體的研究和實踐探索,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為我們進一步推進反腐倡廉民意調查科學發展,提供了實踐樣本。

(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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