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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十月買房10大注意 防開發商文字游戲

2012年09月29日14:38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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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南京多家樓盤開盤或者加推新房源,選擇余地大、優惠活動多,這也是一個購房的黃金時期。步:借款人要與目標樓盤的開發商簽訂《購買商品房合同意向書》或《商品房銷(預)售合同》,並支付一定的首付款。

金秋十月,南京多家樓盤開盤或者加推新房源,選擇余地大、優惠活動多,這也是一個購房的黃金時期。很多購房者都想利用長假精挑細選自己的心儀房子,但購房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如何防止購房陷阱?《南京地產》為此特別奉獻“金秋十月購房十大注意事項”,給購房者參考。

1 先查查樓盤是否領取“預售許可証”

購房時首先要看項目有沒有“預售許可証”。未取得預售許可証的項目以認購、預定、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費用的,都屬於違規行為。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購房時賣方應“五証齊全”。買房人買房前要弄清項目是否合法,主要手段就是查看該項目是否具有“五証”。“五証”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証》、《國有土地使用証》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証》。因為《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証》是在前四証齊全的基礎上才能辦理的,所以,購房者隻需查看“預售許可証”就能知道樓盤銷售是否合法。

2 提前上南京網上房地產市場做好功課

南京房管部門規定,“南京網上房地產”(http://www.njhouse.com.cn)上面的數據,必須與現場各棟樓銷控表一致。因此,在購房之前,可以先上官方網站,做好功課,通過該項目的預售系統,詳細了解一下該樓盤的可售房源、價格、樓盤規模、配套設施、開發企業和退換房換手率等。

3 簽合同需要用示范文本

我市要求,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中必須使用示范文本合同,並通過房地產網上系統打印商品房認購協議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企業擬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文本及格式條款還必須在網上公示並在售樓現場予以明示﹔合同中不能有單方面加重購房人責任或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的不公平條款﹔必須對商品房質量性能、物業會所、車位等設施歸屬,交付使用條件及其違約責任做出明確約定﹔不能將歸屬全體業主的共有配套設施佔為己有﹔在認購協議或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明確注明購房人所購房屋土地或在建工程設定抵押權等權利瑕疵﹔並將《住宅質量保証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作為合同附件。

4 謹防文字游戲注意“訂金”與“定金”區別

買房一定要注意“定金”與“訂金”的不同,不要把“定金”當“訂金”。對於“定金”,《合同法》相關條文規定: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經營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至於“訂金”,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可視為“預付款”,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經營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要求經營者退款。

5 誤差面積要約定

通常在標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裡,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隻要雙方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於1%,或者0.5%,都可以,隻要是雙方約定都可以,多了怎麼辦、少了怎麼辦都可以約定。通常,現在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購銷合同都不是這樣,都有一個比的絕對值,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約定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得這麼明確,建議還是可以接受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沒有超過據實結算房款,如果超過的話,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

(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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