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4日10:13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資源共用、利益共享是軍民融合式發展的基本條件和發展基礎
記者:軍民融合式發展產出的結果是國富民強,是國家的強大,是人民的幸福,這是軍民融合式發展的最大的共同利益。但是,要實現這個共同利益,二者之間還需要有一個基本條件,這個基本條件是什麼?它的發展基礎又是什麼?
於川信:首先,資源共用是軍民融合的基本條件。軍民融合是軍地雙方在基礎設施、科技創新、服務保障、裝備制造以及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發展和建設過程中,充分考慮到資源的雙方共用,從而使有限的資源充分發揮出最大的效益,這是確保軍民融合健康發展的基本條件。
其次,利益共享是軍民融合的發展基礎。軍民融合體現出的正是國家的共同利益,人民的共同利益,社會的共同利益,也是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共同利益,這是軍民融合式發展最為牢固的發展基礎。
從國家發展利益上看。軍民融合式發展產出的結果是國富民強,是國家的強大,是人民的幸福,這就是最大的共同利益,這恰恰為推進軍民融合奠定了堅實的發展基礎。
從國家安全利益上看。軍民融合式發展產出的結果是富國強軍,從軍事利益講,是戰斗力的提升,保障能力的提高,人才方陣的壯大,由此溢出的是國家的安全大大增強,人民的安康更有保障,從軍事效果上講,這就是國家、人民和軍隊共同利益的軍事表現,是推進軍民融合最為現實的發展基礎。
從社會經濟利益上看。軍民融合式發展產出的是促進社會經濟的增長及產能的增加,是社會經濟的不斷壯大和財富積累規模的不斷擴大,同時也就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更為充足的物質基礎,這就是軍事經濟與社會經濟的共同利益,是軍民融合最為厚實的發展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