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追問“份子錢”的產生,要回望出租車的市場化歷史。這段歷史裡有乘客、司機、公司、政府四個主角,他們互相牽動,在不同的制度設計下各有損益。當無數悲喜交加的故事演完,更多暗流涌動的博弈還在繼續。解剖錯綜復雜的出租車利益格局,也可從中找到線頭。 |
有種看不見的東西最值錢
1995年,廣州出租車行業出現了“供車制”,張國慶特地去考察、取經。
“供車制”是把車的所有權賣給個人。“車都賣了,出租車公司到底經營的是什麼?”張國慶說,那時的人們並不理解,這其實是某種虛擬的“經營權”。公司在剝離司機后,再次剝離運營資產,留下的是融資來的鈔票和沒有實體存在的“經營權”。
“前者是死錢,后者是源泉,看不見,但能源源不斷地創造財富,能憑此獲得銀行的貸款。”張國慶告訴本報記者,“經營權”就是現在北京許多出租車公司賬面上並不顯示,但實質上最值錢的財富。
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教授王軍研究出租車行業多年,在他看來,出租車業的特許經營權及其利益分配是行業的核心,在這個過程中,管制與市場自發力量之間一直在抗衡。
張國慶敘述的上世紀90年代初的故事,背景色是黃色:滿街都是黃色的“面的”。這種天津生產的車脫胎於日本的工具車,幾萬元一輛。“面的”跑10公裡隻要10元錢。
王軍說,在1992年的“出租車公司熱”中,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在很短的時間內申辦了大批出租車公司,都登記為全民所有制或者集體所有制企業。為吸引民間資金進入出租車行業,政府默許了一種變通的方式:允許私人投資設立出租車企業,但必須“挂靠”一個“主管單位”。
在實際申辦過程中,管制部門對申辦者經營能力的審查也採取了寬鬆態度。如放寬信貸管制,企業可享受營運收入20%的稅前提留作為購車基金等等。
效果立竿見影。截止到1993年5月底,北京出租車公司已達1085家,比1991年的302家增加了2.6倍,運營車輛達4.9萬輛,比1991年的1.62萬輛增加了2倍。此舉創造了約5萬個就業崗位,年上繳營業稅達7000多萬元人民幣,也帶來了市場供過於求、無序混亂等問題。
1993年3月起,管理部門不再批准設立新的出租車公司,“經營指標”收口了。當時北京的“下崗”職工增多,還有許多郊縣居民也加入競爭行列,有限的出租車成為司機們競爭工作機會的稀缺資源。
張國慶隱隱感到的那種“看不見的價值”也開始顯露。一輛舊“夏利”出租車可以賣到8萬元、10萬元,甚至賣到16萬元,“買了車的司機們清楚,多出來的10萬元意味著,我有開車的資格,也有權轉賣這個資格。”張國慶說。
1996年10月,管理部門發布129號文件,正式代表一個時代的結束。
一放一收之間,上演的是波譎雲詭的故事。張國慶說,1992年到1993年開車的一批個體司機,基本兩三年內已經賺夠錢,不再過多堅持就離開了。但最后一撥“接棒”的人,付出的隱性投資還沒得到回報,就要“說不清道不明地沒有了”,怎能甘心?
至今,北京還留有不到2000輛的個體出租車。
今年58歲的焦寶貴1992年入行,當年買車花了10多萬元,此后不再有額外的費用。現在,焦寶貴每月向地稅上繳400多元稅款,每年購買三險、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等一共花費7000元。他每天隻跑4個小時左右,拉些10元、20元的零散活兒,“就算不干我也一分不賠。”
不是所有司機都能留下經營權。一些民營企業靠收購經營權,進入了原始積累期。大約從1996年開始,北京出租車業大興兼並之風,北方出租汽車公司原來隻有40輛車,幾年間兼並了50余家公司,車數超過3000輛。從1996年到1998年,漁陽聯合出租車公司的車輛規模從55輛增加到700輛。到2012年,這兩家公司都名列北京十大出租車公司之中。
1999年,北京市6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頓出租汽車行業強化企業管理的意見》,集體著手清理“挂靠”企業與上級主管單位的關系。要求“對所屬出租汽車企業沒有投資也不進行管理的單位,均不得向企業收取管理費,不得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工商局則要核查上級主管單位出資情況,出租汽車企業要“按規定辦理登記變更手續。”
這意味著,對出租車公司私人資本的正式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