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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嚴交規”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搶黃燈罰6分【2】

2012年12月28日08:22    來源:北京日報        字號:
摘要: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証申領和使用規定》(俗稱“123號令”)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昨天(12月26日),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就司機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依據新規,搶黃燈將被扣6分,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也要扣2分。

  關鍵詞:考駕照

  路考共可預約5次

  問:駕考准考証期限延長?

  答:科目一考試合格以后,車輛管理所將為學員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証明,學員憑此証明參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訓練和考試,原來規定駕駛技能准考証明有效期為2年。123號令規定將駕駛准考証明有效期延長至3年。123號令實施后,對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駕駛技能准考証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調整為3年。

  問:駕考可以補考幾次?

  答:123號令規定: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個科目預約后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

  駕駛技能准考証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123號令實施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不計算在五次預約限制次數中。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制。

  問:元旦前已報名但未完成考試的學員按什麼標准考試?

  答:123號令實施前已合格的考試成績(包括樁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全部按照新的考試內容和標准進行考試。對2013年1月1日之前通過科目二樁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項目考試的,1月1日以后繼續參加科目二考試時,可以不再參加樁考或倒車入庫項目的考試。

  關鍵詞:校車

  不按規定避讓校車記6分

  問:在道路上行駛未避讓校車,如何記分?

  答:如果社會車輛遇校車停靠上下學生時,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將會被處200元罰款,記6分。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校車在同方向隻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校車在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校車停靠車道后方和相鄰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等待,其他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減速通過。校車后方停車等待的機動車不得鳴喇叭或者使用燈光催促校車。

  問:校車在平時可以使用校車標志嗎?

  答: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不得使用校車標牌。如果違反規定,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校車在加油時應當先讓學生下車,否則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對校車駕駛人在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可以處200元罰款,記2分。

  問:審核的路線擁堵,校車是否可以繞行?

  答:《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同時還規定,“遇交通擁堵的,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因此,校車行駛過程中遇交通擁堵,不可以繞行。對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線路行駛的,可以處200元罰款,記2分。

  問:駕駛校車可以隨意在路邊接學生嗎?

  答: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校車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駕駛校車違反規定隨意停靠上下車的,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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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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