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央紀委監察部不久前發出通知,明確提出黨員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禁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
花好每一分錢仍需“兩頭緊”
如何杜絕年底突擊亂花錢現象?基層工作人員紛紛提出整改建議:一方面要繼續加強黨員干部的作風教育,確保將公共財政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需要在年初制定科學合理的預算、年終制定支出責任追究制度。
蔡立輝建議,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要使用預算權力對行政權力進行監督和制約,發揮預算監督權,代表人民管好“錢袋子”。
廣西人文與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陳雄章表示:“年底‘突擊花錢’完全可以從財務報表和流水賬目中凸顯出來,可以通過后期審計的方式進行追查。全國人大等部門也可以通過相應的法律法規,限制各部委辦局‘月度消費’、‘季度增幅’,對此類現象進行全面監控。”(孟昭麗 毛一竹 黃小希 凌軍輝 何豐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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