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954年9月15日∼28日)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開。代表總人數1226人(其中女代表147人,少數民族代表178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致開幕詞。會議聽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劉少奇《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我國偉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於從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下面,最后也從資本主義的束縛和小生產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國的生產力,使我國國民經濟能夠沿著社會主義的道路而得到有計劃的迅速的發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並且鞏固我們國家的獨立和安全。”
會議制定和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人民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會議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令繼續有效的決議》。
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副主席,劉少奇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董必武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鼎丞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大會根據毛澤東主席的提名,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和決定國家領導工作人員 毛澤東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