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983年6月6日∼21日)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開。這是按照新憲法選舉產生的首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出席會議代表共2978人。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決算,選舉和決定新的一屆國家領導人員,組成新的一屆國家領導機構。
本次會議聽取了趙紫陽總理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姚依林關於198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財政部部長王丙乾關於1982年國家決算的報告。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楊尚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分別向大會作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大會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批准了趙紫陽總理代表國務院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通過了關於198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的決議,關於1982年國家決算的決議,批准了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姚依林所作的《關於198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批准了國務院提出的1982年國家決算和財政部部長王丙乾所作的《關於1982年國家決算的報告》。大會還通過決議,批准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楊尚昆代表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江華院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黃火青檢察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根據新憲法的規定,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六個專門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會議還審議並批准成立國家安全機關。
本次會議選舉、決定了新一屆國家領導人員。會議選舉李先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烏蘭夫為副主席,選舉彭真為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決定趙紫陽為國務院總理,選舉鄧小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會議決定了國務院其他組成人選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人選,選舉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