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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探討網絡反腐倒逼公權力改革【2】

2013年03月09日21:30    來源:新華網    李柯勇、蘇曉洲、張麗娜、劉元旭    字號:
摘要:一些代表委員認為,要讓網絡“雙刃劍”放大正能量,減少副作用。網絡反腐真正的意義不在於打倒多少貪官,而在於倒逼法律制度完善和公權力部門改革。

  正能量 副作用——保護和規范“一個都不能少”

  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透露,她常在熱門社交網站“潛水”,並認為網絡是一個有效的反腐渠道。

  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數據顯示,全國網上舉報案件數量年均達3萬多件。而中央紀委網上舉報中心僅開通半年,就受理舉報32500件,月均2700件。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認為,網絡反腐的成功歸根結底是一句話:公眾參與。

  陝西“表哥”楊達才,因“微笑”遭受輿論質疑,而其最終落馬,與網民堅持不懈的圍觀和追問不無關系。陳思思委員說,老百姓對貪官抓不到扎實証據,隻能借助名表、名煙、艷照等表象,但“歪打正著”和“娛樂化”的反腐方式,局限性和副作用都很明顯。

  “‘雙刃劍’不僅可能傷及無辜,還會傷害網絡反腐自身。網絡反腐存在泛道德化傾向,甚至出現‘道德挾持司法’、以道德審判代替法律審判的情況,這種反腐的積極效果就打了折扣。”武漢大學教授周葉中認為。

  引導網絡反腐走向理性,保護和規范同等重要。廖仁斌代表建議,完善官方網絡舉報平台,真誠對待非官方網絡舉報渠道,公開處置程序,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特別是要保証舉報人安全,避免腐敗分子打擊報復。

  同時,要對惡意中傷、捏造誣陷的不法行為堅決抵制。全國人大代表、律師秦希燕建議加大對網絡誹謗的打擊力度,增設“網絡推手罪”和“非法獲取網絡暴利罪”。提高立法層級,將網絡誹謗罪定位為公訴案件。

  “要疏導不要阻撓,要回應不要回避,要引導不要強行領導。”陳思思委員引述這一觀點說,不要把“規范”變成“變相打壓”。很多地方不惜血本成立了網監隊伍,而實際職責是“救火隊”,一旦發現對本單位不利的風吹草動,便抓緊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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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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