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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反腐”應該嗎? 記者暗訪間諜器材網上交易【5】

2013年05月21日10:31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摘要:記者暗訪間諜器材網上交易市場:一個短信即可啟動偷拍設備 各種器材隱秘交易不問用途。

50.62%的人:

完善法律拓寬監督舉報渠道

“為何銷售竊聽器材的行為如此泛濫?”

對於這一問題,有32.08%的人認為不法商販為逃避查處都比較隱蔽,監管部門難介入,處罰力度不夠﹔

67.92%的人認為許多人有需求,或是夫妻、或是商業競爭對手,有需求就有市場。

記者了解到,目前,使用竊聽器材的人基本為以下三類:一是監控對方的夫妻﹔二是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商業競爭對手﹔三是用於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不法分子。

靳學孔認為,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一般都比較隱蔽,如果沒有造成一定的嚴重后果,不容易被發現,追究違法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難度較大,受到侵權的個人或單位舉証的難度也較大。但是,再隱蔽的違法犯罪活動都會留下一定的線索或証據,都有一定的規律可循,隻要加大打擊和維權的力度,涉及間諜專用器材的違法犯罪活動能夠得到遏制和打擊。

對於“你認為是否應該嚴厲打擊買賣竊聽器材的行為”這一問題,有55.04%的人認為應該,此種行為侵害了公民個人隱私權,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44.96%的人認為不應該,社會危害性不大。

“專用間諜器材是國家安全機關進行技術偵察,履行安全保衛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但是這些手段使用不當就會侵犯公民隱私、企業的商業秘密、國家秘密,甚至危害國家安全,因此,國家對專用間諜器材的生產、配售、使用都規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靳學孔說。

“你認為該如何規制銷售竊聽器材的現象?”

有37.74%的人認為,工商、質檢、公安等部門應採取聯合執法的方式進行查處,從源頭抓起,堵截生產廠商﹔

11.64%的人認為,應加大處罰力度,對買賣雙方都要進行處罰﹔

50.62%的人認為,要完善相關法律,加大群眾監督舉報的積極性。(記者 廉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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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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