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4日09:12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摘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是大勢所趨。2009年,改革方案公布,首先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試點。然而,4年多來試點改革進展一直非常緩慢,並遭到事業單位人員的普遍質疑。 |
■怕不公平
事業單位人員對改革有抵觸,還因為感到“不公平”。
“為什麼改事業單位、不改機關公務員?”吳女士在北京某部委下屬培訓中心工作,事業編制。她沒有詳細了解過相關改革方案,“不用去了解,要是真好,機關肯定會一起改。現在,機關不改,再怎麼說好,也沒說服力。”
浙江的石教授說,改事業單位不改機關“非常欠妥”。他認為,從單位性質上看,許多事業單位直接承擔著國家授予或委托的公共職能,還有的直接承擔社會管理職能、社會服務職能,還有的承擔文化傳承與創新職能,性質上、職能上與許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並無二致。如果真要改革,不應該隻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向企業去靠攏,而不同步改革政府機關及公務員。何況,許多事業單位人員是從政府機構分流或交流來的,如果不同步改革,必然會引起一系列不公平問題。
有人提出,既然企業職工可以接受改革,為什麼事業單位人員就不能接受?而事業單位人員則認為,目前事業單位退休待遇高於企業是事實,但事業單位和企業不宜簡單類比。
58歲的李老師在杭州一所高校任職,月收入約7000元。如果不改革,他估計退休時能領到6000元,如果兩年內改到自己所在學校,就很難說了。在他看來,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收入固定,而企業員工在職時期的收入上不封頂,可以很高,按同樣的方法確定養老金並不公平。據了解,在杭州這類經濟發達的城市,企業裡的資深工程師年薪普遍能達到20多萬元。
不少事業單位員工有類似想法。袁先生40出頭,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畢業20年來一直在研究所從事廣電方面的技術研究,全部月收入8000元左右。他對比過到企業工作的大學同學待遇,不論在國企還是民企,作為技術方面的骨干,年收入基本在20萬元以上,有的還有股份。“他們隻要按實際收入交養老保險,退休后不會比事業單位的低。”
接受採訪的事業單位人員幾乎都認為,已退休的人員,事業單位的待遇明顯高於企業的待遇,這其中有不公平的因素在,但后續的改革應是致力於提高企業偏低的退休待遇,而不是把事業單位的退休待遇也拉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