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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昌平稱舉報劉鐵男非“奉旨” 想試探政府反腐決心【3】

2013年05月29日08:24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摘要:去年12月6日,《財經》雜志副主編羅昌平通過微博,向中紀委實名舉報原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稱其涉嫌學歷造假、有作風問題,與商人倪日濤結成官商同盟。

談反思

不提倡媒體人去舉報

京華時報:你揭露的貪腐高官有多少?

羅昌平:我原來出過一本《遞罪》,是關於湖南郴州的官場地震﹔今年又出了一本《高官反腐錄》,匯集了23年來120名省部級高官的腐敗樣本,都是我在職業生涯裡收集到的落馬的公開材料。這些人裡,我能認出80%以上的照片,對他們非常了解。這些不能算是我揭露的,只是我報道了其中很多的個案,大概在30人左右。

京華時報:網絡舉報會給反腐帶來質變嗎?

羅昌平:很難。這麼多年,僅僅是在舉報方式上發生變化,制度上並無突破。就劉鐵男案本身來看,先后經過了內部人舉報、媒體報道、老干部內部舉報、我的實名舉報四個階段。你能說這是一種勝利嗎?

京華時報:對這次事件,有網友評價是反腐的“裡程碑”式進展,你怎麼看?

羅昌平:我並不看好“裡程碑”的說法,這僅僅是個案的突破,對制度本身並無貢獻。如果以劉鐵男倒台作標本,它是不成功的,也不可復制。走到這一步經歷了很長時間,証據核實需要非常嚴謹。不可能每一次都由媒體人通過微博舉報,也不可能輕易找到一個省部級官員的貪腐証據。

京華時報:你怎麼看媒體人變身爆料人的角色轉換?

羅昌平:我並不提倡媒體人當舉報人,這是很無奈的舉動。個人行為和職務行為沒有明顯的界限,這不是職業新聞人應該採取的方式。事實上,我的個人行為很可能傷害到我服務的機構,對此我很愧疚,我也向我的團隊和老板致歉過。我只是覺得傳統媒體能做的越來越有限,新媒體提供了一個可能,想試一下。

談機制

應保護受干擾舉報人

京華時報:舉報人保護制度應該是怎樣的?

羅昌平:如果有人舉報,有關部門如公、檢、法、紀等應該啟動一個評估程序,分兩部分,一是大體核實事實的真實性﹔二是要評估舉報人的安全等級,根據不同等級啟動不同保護措施。

關於怎麼保護,首先,可以建立一套保密系統。香港廉政公署的舉報人制度就是非常保密的,每次舉報都有一個編碼回饋給舉報人,舉報材料及舉報人信息也以編碼的方式自動進入系統,實現公檢法在某一個層級的互通,提高辦案效率。

第二,要有一個干預制度。如果舉報人受到非正常干擾,應該啟動保護程序。比如當天我舉報后,能源局說報警,即使真有警察出動,這在以往看來也不罕見,這時有關部門應該出面制止。

第三是事后追責。以前,安徽的一個舉報人舉報屬實,調查部門要重獎他,但他不敢去領獎。《中國青年報》做了一項針對8000多人的問卷調查,結果八成人不看好實名舉報,對舉報后果也很擔憂。能源局之前辟謠,現在看來就很不妥,如果有事后追責制度就比較好。

京華時報:你怎麼評價自己這次舉報?

羅昌平:我用自己的“舉報信譽”去做這件事。我覺得這會給權力系統一個警示,你有沒有做好准備接受監督。

舉報始末

2012年12月6日,《財經》副主編羅昌平通過微博實名舉報劉鐵男。當天下午,能源局新聞辦公室回應稱羅造謠,並將報警處理。

2013年1月7日,劉鐵男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的身份出席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並講話。

2013年1月30日,羅昌平稱,中央有關部門已就其實名舉報一事立案調查。當晚,劉鐵男出現在新聞聯播中。

2013年3月,原電監會主席吳新雄接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留任發改委副主任。

2013年5月12日,監察部網站發布信息: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京華時報記者劉佳實習記者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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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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