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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辦法》10年:救助設置與實際脫節等八大問題突出

2013年06月20日13:31來源:人民網字號:

摘要: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認為,《救助管理辦法》頒布實施10年來,各級民政部門積極開展主動救助、分類救助,全力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實現了由強制收容遣送向關愛救助服務的轉變,但一些突出問題仍然待解決。

人民網北京6月20日電 (記者田興春)2003年6月20日,溫家寶總理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381號國務院令,正式公布《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下簡稱《救助管理辦法》)。10年之前,救助管理機構在我國稱為收容遣送站,由民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共同管理,現在的救助管理站直屬民政部門,公安機關不再參與管理。辦法實施10年效果如何?十年中又陸續遇到了哪些新情況、新問題?救助工作如何贏得社會輿論的支持?本網就其相關話題對民政部進行了採訪。

近10年共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1564.5萬人次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認為,《救助管理辦法》頒布實施10年來,雖然有些問題還亟待解決,但各級民政部門積極開展主動救助、分類救助,全力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實現了由強制收容遣送向關愛救助服務的轉變。

在政策依據方面,民政部先后與有關部門就流浪乞討人員街面救助、主動救助、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特殊困難救助對象跨省返鄉、機構編制、經費保障以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等問題下發了文件,為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自2003年8月1日至2012年底,全國共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1564.5萬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35.8萬人次,危重病人、精神病人64.1萬人次,殘疾人103.8萬人次,老年人165.3萬人次,跨省接送83.3萬人次。

在工作機制方面,經國務院批准,建立了由民政部牽頭,20個部(委、辦)組成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全國共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或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

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方面,2012年,民政部、中央綜治辦等8部門在全國聯合開展以“保護兒童,告別流浪”為主題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加強主動救助,開展教育矯治,強化源頭防治,建立預防未成年人流浪長效機制,提高工作實效。2013年,民政部、教育部等10部門開展以“合力保學,快樂成長”為主題的“流浪孩子回校園”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矯治和源頭預防工作,幫助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未成年人順利回歸校園和家庭、融入社會、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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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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