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3日15:06來源:中國青年報字號:
6月18日,擁有67萬名粉絲的法律學者徐昕發表了這樣一條微博: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認証身份網上炫富,導致紅會聲譽及獲捐額一落千丈,嚴重侵犯其名譽權,並直接導致巨額經濟損失。但紅會至今未起訴郭美美的侵權行為。如今,起訴郭美美侵權的訴訟時效即將到期……截至記者發稿時,這條微博被轉發5000多次。
徐昕同時說明,這是律師覃華最新提出的一個建議。覃華是北京市嘉和律師事務所律師,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我是看了郭美美在澳門舉行盛大的生日派對的新聞之后,又查閱了郭美美事件被曝光的日期,才有上述想法的。”
6月16日,郭美美在澳門舉辦豪華生日派對的圖片登上了各網站娛樂頻道的頭條,郭美美本人還在微博中展示了生日派對上的圖片集錦。“郭美美從被網民揪出來到現在一直在炫富,她有各種價值不菲的名包,有跑車,還能花幾百萬元為自己辦生日派對,說明她有賠償能力。”覃華說。
記者查閱發現,郭美美事件發生后,紅十字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4月20日,四川廬山發生地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出的募捐倡議遭到網友滿屏“滾”的回復,與此同時,大量的個人捐款和企業捐款涌向民間基金會,壹基金在短期內收到的捐款就達上億元。
徐昕通過微博隔空喊話之后,一些網民也對此發表看法。網友“雪逝空余琴音”說,起訴了郭美美,她背后一長串真正的貪污蛀虫豈不就要曝光了,盤根錯節的權力網牽一發而動全身,所以郭美美可以如此有恃無恐。網友“延陵衍派亞曉”說,對郭美美的寬容,驗証了民眾的質疑。
覃華說:“要想恢復名譽,這是最后的機會。”
6月19日,覃華再次公開發表微博: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如果今天來不及起訴郭美美,也請發聲主張權利,要求其賠償損失以中斷訴訟時效!發聲很簡單,一句話的事。
此前,中國紅十字會對其近期重點工作作出明確的回應:一是努力讓群眾滿意﹔二是使紅會工作既滿足群眾的需求,又能在法律框架下有序開展。
中國紅十字會社監委委員王永透露,關於有人提出的重啟“郭美美事件”調查,僅獲得了包括他在內的少數委員支持,隻有兩票贊成。最終,社監委認為,關於對“郭美美事件”重啟調查,還有待進一步征集實証。
有網民認為,優質的司法是解決紛爭的好辦法,此前陝西的周正龍拍老虎事件,長時間陷入輿論紛爭,眾說紛紜,缺乏真相。而一旦公安機關介入偵查,周正龍被抓,后被法院判刑,很快平息了爭議,困擾公眾多時的輿論難題迎刃而解。這樣的事例,在近年來的公共輿論事件中不勝枚舉。目前,郭美美已經成為網民心中的一個心結,心結不解,紅會如何重獲信任?
覃華說:“如果紅會需要我提供法律服務,我可以隨時提供,服務費照收,最后再捐給紅會定向資助某處,借此也看看他們是否能足額發放善款。”
“我不知道紅會是否曾向郭美美主張過索賠權,如有過主張權利的行為,則紅會現在起訴也來得及,因為訴訟時效是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兩年,中間也可通過主張權利的方式中斷時效,重新計算。”覃華說。